兩工程師涉輪姦酒醉女 次被告以為X想一夜情 至今仍相信她自願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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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工程師涉於聖誕節在酒店輪姦醉酒女子案,次被告今(30日)在高等法院出庭自辯。他指平安夜獲下屬邀請去派對,並找了首被告一同出席,又因怕夜歸而事先租用酒店。惟喝至清晨與首被告失散,後來首被告致電稱找到「竹昇妹」肯玩3人性行為(3P),若他有興趣便回酒店。他們一行3人到房後,首被告先與X性交,惟他見首被告不舉,禁不住笑了一下,X便主動叫他性交。他翌日哄近X想取其聯絡,X卻做出叫他停止的動作,他以為X想「一夜情」,無意再繼續發展。他至今仍相信X當晚自願與他性交,及從未想過會被控強姦。

首被告張慧豪(53歲)及次被告林蘊韜(37歲),同為工程師。二人同被控1項強姦罪及1項企圖強姦罪,指他們於2022年12月25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3號皇悅酒店一房間內,強姦及企圖強姦X。

首被告張慧豪及次被告林蘊韜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在禮頓工作認識首被告

次被告作供透露,先後在禮頓和金門兩間建築公司工作。他在禮頓工作時與首被告是同事,兩人因此認識。至2020年時,次被告轉至金門工作,案發時為項目經理。

首被告妻及母同於2018年去世

次被告又指,首被告的妻子和母親於2018年去世,他因此情緒低落。次被告和同事便開解他,會陪首被告一同飲酒和光顧夜總會。次被告他信任首被告:「當佢阿哥。」

曾與首被告及一女子玩3P

他稱曾有和首被告在酒吧認識一名女子,並於2020年時進行三人性行為,當時由女方提出。此外,次被告亦曾試過5、6次一夜情。

租用酒店房因怕晚歸

次被告稱,2022年12月24日晚,有下屬邀請他出席派對,他便約首被告一同出席。次被告並預訂酒店房間,避免夜歸返家時弄醒同住的父母。

首被告指識到竹升妹想玩3P

他稱和首被告晚上到中環蘭桂坊一間酒吧參加派對,至清晨5時許,次被告離開,當時不見首被告。其後,他收到首被告來電稱,認識了一名「竹升妹」,指她「想一齊玩3P(三人性行為)),若次被告有興趣參與,便返回酒店。

指X非醉至不省人事

次被告因此返回酒店,他在大堂見到首被告和X。X當時在首被告身旁,正小睡片刻。首被告叫醒X後,三人前往酒店房間。他形容X有醉意,但非醉至不知發生何事。

見首被告不曾發笑

進入房間後,次被告先到浴室,離開時用毛巾包裹下半身,僅穿內褲。首被告和X當時在床上,均全身赤裸,並做出性愛動作。次被告坐在另一張床上觀看。及後首被告疑似下體未能勃起,他用手撫弄其下體,但未能成功。次被告稱他當時「笑咗一笑」,其代表大律師隨即問:「你嘲笑佢?」次被告否認,指是自然反應。

使用安全套下與X性交

他續指,X仍然想繼續親熱行為,並扯他身上的毛巾謂:「Come on,your turn」(來吧,到你了)。」次被告遂吻X,兩人互相撫摸對方。他其後脫下內褲,在使用安全套下和X性交。性交後,兩人在床上入睡。期間,首被告拍醒他,表示要先行離開。

以為X想一夜情後無意發展

首被告離開不久,次被告和起床的X以英語交談。他問對方是否學生,X稱是,次被告則自我介紹是工程師。他當時有意向X索取聯絡方法,並上前想「攬一攬,錫一鍚」她,惟她以動作示意次被告停止,並表示要離開。次被告認為,X是在一夜情完結後,無意進一步發展。

從沒諗過會被控強姦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問,他涉案時是否想過日後被指控強姦,次被告回應說:「從來都無諗過啦。」他補充,案發時相信X想和他性交,並指:「我到呢一刻都相信。」

案件編號:HCCC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