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16次申停裝置 合資格人士全沒視察 消防商董事認有責任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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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8日)舉行第九場聽證會,消防工程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出席作供。中華發展曾應大維修承辦商宏業要求16次向消防處申請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被問到負責申請的合資格人士(QP)或授權簽署人(AS)是否需要親自到現場視察時,梁秉基只點頭、不作聲。

梁秉基其後表示同意消防承辦商有其責任,「唔係人哋叫你做咩就做咩」,亦不能假手於夥計,需由QP或AS親自負責,又同意,以宏福苑的情況,可以只關閉一座大廈的消防系統,而毋須關閉全部八座。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中)。(黃學澗攝)

中華發展應宏業要求16次提交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申請

較早前的聽證會,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披露,宏業2025年3月發通告,稱天台消防水缸要修理。宏業每14日通知消防工程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向消防處申請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SDN),中華發展應要求16次提交申請。

首輪聽證會亦披露,至火災發生前,大廈消防系統已停用超過半年。中華發展未曾派員親自到宏福苑了解消防栓或喉轆系統,為了停用考慮必要性或需要甚麼額外消防措施。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8日)舉行第九場聽證會,消防工程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出席作供。(黃學潤攝)

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今日出席作供稱,自1998年在持牌消防設備承辦商做工程師,2014年加入「中華發展」做董事,現時也是公司股東,持30%股權。

梁秉基確認,按公司一般做法,非每次年檢都有董事到場,「有時是嚴生(另一董事)會落去,有時嚴的師傅落去 梁秉基稱,公司主要做消防命令,會先評估工程會否做超過24小時,如果超過24小時就會申請SDN。他明白,如消防系統關閉時間延長,要再向消防發出通知書。

被問如何監督,他指員工會在測試時拍片影相,如有關閉需要,便會申請,他同意是衡量是否需要關閉。他同意消防裝置不應隨便關閉,如有需要才會關閉。他指公司大部份工程都會入SDN,會評估工程是否超過24小時。而中華發展的合資格人士,梁指應該是申請人嚴先生,而簽署者為自己及梁智華(音譯)。

被問合資格人士需要親自現場 梁秉基點頭「默認」

獨委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對於消防裝置停用,延長消防裝置關閉是嚴謹的,因此QP或AS(授權簽署人,Authorized Signatory),需要親自到現場。梁點頭及不作聲。

梁秉基同意「唔係人哋叫你做咩就做咩」 毋須關閉全部八座消防系統

杜淦堃質疑,「你同不同意不可求求其其,就去簽?」他超輕聲說同意,再補充:「但水缸我哋⋯⋯」杜打斷:「水缸我們會慢慢探討。」梁又同意杜指,消防承辦商有責任,「唔係人哋叫你做咩就做咩。」 他同意,「唔可以求其一個夥計,而是由QP或AS負責。」

梁又同意杜指,以宏福苑的情況,可以只關閉一座大廈的消防系統,而毋須關閉全部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