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麥美娟︰前管理公司文件欠妥 合安接收80多萬份需時核對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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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召開業主大會,解答屋苑保險賠償、大維修剩餘款項等問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早(7日)表示,由於前管理公司文件管理不善,合安接收80多萬份文件後需要花時間逐戶核對,加上法團與其他承辦商簽署的合約需要法律顧問提供意見,合安目前正理順資料,再疏理業主大維修基金供款,才能作出退款安排,而舉辦簡介會目的便是向業主講解清楚。

麥美娟又指,宏福苑並非孤例,考慮到其他業主大會的發問時間同樣有限,業主難以立即作出決定,立法會擬修訂《建築物條例》,要法團召開業主大會前必須舉行簡介會,讓業主獲得更多資訊。

受宏福苑火災影響的七幢樓宇居民,4月20日起可分批返回單位執拾物品,最多4人上樓,可逗留最多3小時。(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前管理公司文件管理不善 合安需花時間疏理核對

宏福苑火災後政府解散屋苑原有的法團管委會,委任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本周五(5日)合安公布將於5月上旬辦業戶簡介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合安從前管理公司接收80多萬份文件,包括每戶業主大維修基金的供款記錄、管理費記錄等,惟前管理公司的管理不妥善,導致合安需要花時間逐戶核對。

尤其是管理費按金記錄,以我理解前管理公司管理唔係好妥善,所以合安需要花好多時間逐戶去對,去疏理返交管理費記錄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法團與承辦商簽署的合約正諮詢法律顧問意見

麥美娟又指,法團與其他承辦商簽署的合約,部份涉及共同設施,若提早完約責任誰屬等問題,目前也在諮詢專業法律顧問意見,因此合安目前需要先理順上述資料,再疏理業主的供款,才能作出退款安排,而舉辦簡介會目的便是向業主講解清楚,合安將會安排合適的時間,不會與聽證會及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的時間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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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強制召開業主大會前必須辦簡介會

麥美娟並指,早前已在立法會事務委員《建築物條例》第二輪修訂時提到,業主大會的發問時間有限,業主難以立即作出決定,因此日後召開業主大會前,必須舉行簡介會,讓業主獲得更多資訊。若以今次合安的簡介會為例,相信街坊都持有個人問題,例如大維修基金曾一度斷供、管理費按金忘記補交、單位未轉名等,相關個案便可在簡介會得到解釋。

日後都希望咁行,如果其他法團管委會,要召開業主大會做重大決定之前,我哋係會要求先開唔同形式簡介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
政府將動員約1,000人安排居民上樓執拾。(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動員約千人安排居民上樓執拾 提供防刮手套等物資

至於安排居民上樓執拾安排,麥美娟表示接下來四月底至五月初,將於15日動員約1,000人,屆時地下設有登記處,民政署及關愛隊會協助登記及提供物資,包括小型紅白藍袋、口罩、蚊怕水,還有簡單防護裝備如防刮手套等,避免居民被樓梯扶手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