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統一包裝及完稅標籤分三階段實施 準備及過渡期共需22個月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10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解述對傳統吸煙產品實施統一包裝設計規定的立法建議及完稅標籤制度的最新進度。
政府將制定附屬法例,訂明傳統吸煙產品包裝須統一設計,包括限制或禁止在包裝上展示品牌圖像或促銷信息,以減弱推廣效果。當局亦將引入完稅標籤制度,以打擊「白牌煙」及私煙。政府預計於2026年年中就統一包裝設計的附屬法例刊憲,並同步指定《修訂條例》中關於完稅標籤和統一包裝設計相關條文的生效日期,兩項措施實施預計需時22個月,包括13個月準備期及9個月過渡期。大部份議員同意相關立法建議。
統一煙草包裝設計 禁展示任何標誌、圖像或促銷訊息
政府將制定附屬法例推行「統一包裝設計」,規定所有煙支及指定雪茄(俗稱「小雪茄」)的零售包裝必須使用指定顏色(樸素棕色)及標準化字體。除了品牌名稱、生產資訊及健康忠告外,禁止展示任何標誌、圖像或促銷訊息,以削弱產品的營銷效果。此外,政府將同步更新現有的12款圖像健康忠告,加入喉癌、失明及足部壞死等內容,增強警示效力。
醫衞局文件指,根據世衞的建議、海外經驗和本地研究,更新的健康忠告將會以圖像方式描繪並涵蓋三個主題,包括吸煙相關疾病造成的殘疾和容貌受損;導致生活水平嚴重下降的疾病;以及可能觸發戒煙意欲的疾病或狀況。新的健康忠告包括喉癌、口咽癌、膀胱癌、失明、足部壞死及截肢、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癌、早逝、嬰兒猝死症、陽痿、禿頭和早產。
實施完稅標籤制度 違法最高可罰款200萬及監禁7年
為了有效打擊「白牌煙」及私煙,政府修訂《應課稅品條例》引入完稅標籤制度。進口或本地生產的已完稅煙包,必須在開口處附貼具備防偽技術的標籤。該標籤包含物理防偽(如紫外光墨水、金屬線)及數碼防偽(加密二維碼)特徵,讓執法人員及市民能輕易辨識。非法重用、偽造標籤或售賣散裝煙均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分三階段實施路線圖 預計需時22個月
政府為讓業界有足夠準備和過渡時間作出調整,同時讓市民逐步適應,統一包裝與完稅標籤兩項措施將同時執行,將會有13個月準備期及9個月過渡期,整個流程預計需時22個月:
準備期(2026年1月至2027年2月): 公布標籤規格,供煙商校準生產線及設計樣本。
過渡期(2027年3月至11月): 混合銷售期,新進口煙草必須附貼標籤,市場上容許原有包裝庫存、已貼標籤的原有包裝及已貼標籤的統一包裝三類產品同時流通,讓業界清理舊貨。
全面實施(2027年12月1日): 所有市售煙支必須同時具備完稅標籤及符合統一包裝規定,原有包裝產品一律禁售。
有議員指出,香港自2017年起就傳統煙包裝的健康忠告展示面積設有規定,須至少覆蓋展示表面面積的85%,但雪茄包裝背面屬於100%展示,而另一面則為70%,而不是兩面都是85%,因需預留部份面積予煙草商製造防偽包裝。議員希望政府留意雪茄業界情況,並詢問日後如推行全煙害警示包裝,雪茄產品會否獲得豁免。
當局回應指,現行規定實施後,煙草公司仍可沿用傳統吸煙產品的包裝設計及在零售點展示作推廣,當局因此建議以附屬法例清楚訂明傳統吸煙產品包裝的要求,並在制定包裝細節時會一併顧及雪茄業界的情況。
有議員憂不法者重用有完稅標籤煙包
另有議員關注,完稅標籤制度實施後,會否出現不法者收集有完稅標籤的煙包,再把標籤放入散裝煙或改用散裝方式出售,以逃避規管。亦有議員提問,當局為何不直接把標籤印在煙盒上,而要採用附貼方式。政府當局解釋,完稅標籤的主要目的,是讓市民及執法人員更容易辨識產品是否已完稅,未經批准重用、剪下再貼、偽造標籤或把偽製品貼在煙包上均屬違法。同時,法例亦已禁止把煙草產品裝載於少於20支煙的封包內,即不得出售散裝煙。
至於標籤的附貼做法,政府當局表示,煙草生產商在取得完稅標籤後,會把標籤附貼於零售封包,即煙盒的開口位置,確保煙盒被打開時標籤會同時被撕毀。政府指出,此安排參考了外地執行經驗。同時,部份煙支可能由旅客經其他地方通過邊境購買並到港後繳稅,當局會在完稅後把完稅標籤附貼於相關煙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