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倍增售賣「鬼油」罰則 入油者需負刑責、擬授權充公鬼油車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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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局勢不穩下,油價上升,令俗稱「入鬼油」的非法燃油加注活動增加。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昨日(11日)在電視節目表示,當局會研究修例,將出售非法燃油的罰則倍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指,會研究買家同樣需要負法律責任,以及賦權當局充公入油車輛。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稱,當局留意到,非法燃油加注活動「碎片化」,出現以貨車或七人車,以少量形式四處「派油」的情況。(資料圖片/戴慧豐攝)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稱,當局留意到,非法燃油加注活動「碎片化」,出現以貨車或七人車,以少量形式四處「派油」的情況。(海關提供)

今年首3月個案追平去年兩季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在Now新聞台節目《大鳴大放》稱,今年1至3月,接獲375宗舉報個案,當局搗破了140宗個案,及檢獲36萬公升燃油,數量已等同上年半年的個案。當局又留意到,「鬼油」的種類亦由以往的柴油變為汽油,亦更為「碎片化」,出現以貨車或七人車,以少量形式四處「派油」的情況。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右)。(消防處圖片)
保安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現時非法出售已完稅燃油罰則遠低於未完稅燃油

按現時法例,出售、購買未完稅燃油最高罰款100萬元和監禁兩年,而非法出售已完稅燃油的最高罰10萬元和監禁6個月。倪楚豐指,會研究修例,將後者的罰則倍增。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在有線節目《有理有得傾》稱,非法出售已完稅燃油的刑罰,「無理由低過賣未完稅燃油」,指即使燃油已完稅,售賣地方亦危險及欠安全措施,會影響附近居民的安全。

鄧炳強又指,現時非法購買已完稅燃油的人無法律責任,當局正研究引入條款,賦權執法人員檢走或充公入油車輛;刑罰方面,正研究入油是否較賣油者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