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涉性侵繼女7年 事主與繼父有溝通亦有送禮 曾被稱是其女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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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涉7年間多番性侵繼女案,今(1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已成年的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她在盤問下同意曾為繼父焗生日蛋糕,在父親節亦有送卡。她解釋因不想他人知道性侵的事,並維持繼父的關係,避免他人覺有異常。她又稱很多時候和繼父如父女般聊天,但指繼父有在訊息流露其他意思,她印象最深刻的,是被告指:「我係佢女人」之類的話。辯方指事主聲稱遭繼父性侵全是謊話,事主不同意。

被告PS,被控5項罪名,包括:2項非禮、1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和2項強姦罪。控罪發生於2014年4月至2021年8月間,X介乎13至20歲。

被告PS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告知男友後心理上未準備好報警

現約25歲的事主X,今繼續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稱在2021年初認識一名男友。男友問她,為何不帶他見X的父母,同時X談及家中情況時會不開心,X最終把遭被告性侵的事告知男友。男友當時鼓勵她報警,她稱未做好心理準備。她解釋因擔心讓他人知道此事,因此未有即時報警。至2022年時,X聯絡社工,並透露遭性侵的事,於2024年才報警。X又透露,被告案發時為物流貨車司機,同時經營物流生意。

曾見母親遭生父打

X昨曾稱,她的母親與X生父爭吵時曾遭家暴,因此沒有把遭性侵的事告知母親,因為怕失掉這個家。辯方今盤問X時,追問X其母遭家暴的事。X稱曾目賭母親遭生父打。生父亦曾把風扇掟向母親,X當時在廚房躲避,聽到生父打母。她其後查看母親,母親已躺在地上,X其後陪母親到醫院。

不想家人分開 不喜歡家暴

此外,她亦講及生父和母親為爭奪X的撫養權,兩人曾在街上各拉扯X的手。X因兩人爭奪撫養權,常會見社工。自此,她便不想家人分開,亦不喜歡家暴。

認曾為被告焗蛋糕及送禮

辯方指,X稱遭被告性侵屬謊話,被告沒有性侵她,因此X也不討厭被告,X否認。她在盤問時同意在涉案該年間,曾為被告焗製生日蛋糕,送父親節卡給被告。她亦有在節日向被告送禮物。辯方質疑,若X憎被告,為何仍要送父親節卡和禮物予被告,X稱因不想讓他人察覺她和被告的關係異常,因此保持和被告的關係。X亦同意曾主動攬被告,和把手放在被告膞頭,但否認在外出前吻被告的臉。她亦補充,節日時也有送禮物給母親和胞弟。

被告曾指X是其女人

辯方指,X和被告於涉案時如正常父女關係般溝通,X承認他們很多時候如父女般聊天,亦曾收到被告帶有「好似代表其他意思」的訊息,她最印象深刻的是被告稱:「我(X)係佢女人」之類的話。辯方指,被告和X之間的對話沒有談及性或「代表其他意思」,X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24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