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發泡膠、棚網、生口、吸煙全不關消防處事?助理處長:無錯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十七場聽證會,再有消防處人員作供。首名作供的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被問到多項大火前居民已關注的消防隱患,包括後樓梯生口、發泡膠封窗、工人吸煙等,由哪一個部門跟進,翁指應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勞工處負責。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到,「似乎居民關注嘅火警風險問題,冇一樣關你(消防)事?」,翁錦雄回應:「無錯」。
第17場聽證會早上首先由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作供,他負責消防安全範疇,自1994年加入消防處,已加入逾30年。獨委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希望消防可解釋由誰去處理宏福苑的投訴,形容是涉及職權範圍的問題。
翁錦雄指生口、封窗發泡膠、棚網不阻燃ICU處理 工友吸煙歸勞工處
翁指,後樓梯生口、封窗發泡膠、棚網不阻燃三個問題,應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處理,因宏福苑是房署轄下樓宇。至於有居民拍攝到有工友吸煙,翁指,應由勞工處處理 。
杜淦堃:似乎居民關注嘅火警風險問題,冇一樣關你事?
杜淦堃疑問,「似乎居民關注嘅火警風險問題,冇一樣關你事?」翁錦雄回應:「無錯」。
主動消防裝置如火警警報系統由消防監管
翁錦雄的證人供詞指,火警設施分為主動和被動消防裝置,前者包括火警警報系統、盡早讓大家知道有火警的系統,例如自動撲滅系統、喉轆等,該類裝置應由消防監管。被動消防裝置則是樓宇結構的部份,如走火樓梯、阻隔火警的間隔、防火層等,是屋宇署和ICU的責任。
按消防條例,消防處其中一項職責,是按情況所需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而「火警危險」在條例中的定義,包括增加火警發生的可能性、所帶來的危險、火警時阻礙消防處履行其職責的情況。被問到被動消防裝置是否對上述「火警危險」都有影響,翁同意。
杜淦堃關注,如巡查時發現火警鐘有問題,同時發現防煙損壞等被動式消防裝置,會交由誰處理?翁指視乎情況,會與屋宇署及ICU有正式分工,如防煙門被揳開,消防會用「火警風險」為由處理。翁同意,「條例唔會寫到好死」,如有火警風險消防便會跟進。
被動消防裝置交由相關專責部門是最合適
被問如外牆物料、或建築工程的物料明顯有火警風險,消防有否責任提供意見?翁指,因有清晰分工,被動消防裝置交由相關專責部門是最合適。杜再問到,若工地放有易燃建築物料,可能造成火警風險,應交由屋宇署、ICU負責?翁同意,是因為不知道工程是否要有該些物料才可完成,「我哋無咁嘅專業,如果我哋貿然話唔畀呢啲嘢喺到,可能工程唔能夠進行。」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