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前接發泡膠查詢沒轉介 消防今認不理想否認「監管真空」

撰文:陳萃屏 任葆穎 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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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17場聽證會,再有消防處人員作供。聽證會上展示了錄音及文件,顯示不止一名宏福苑居民在大火前向消防處查詢有關發泡膠封窗的做法,但消防回覆表示,不是其職權範圍,亦未有將個案轉介予負責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認同,「做得唔理想、做得唔好」,現在接到市民的投訴或查詢,在取得市民同意後,會主動轉介相關部門。

翁錦雄認同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所指,今次火災將部門之間的灰色地帶 、管轄範圍問題完全浮現。對於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立場書指發泡膠為臨時保護物料,不屬永久結構,故不受條例監管,認為出現「監管真空」,翁錦雄不同意,稱其認知是應由ICU執法,至於ICU的處理,他不便評論。

宏福苑大火至今逾4個月,大廈仍被圍封,2026年4月5日所見,宏福苑外圍架設了鐵馬,並拉起印有「警察封鎖線,不得越過」字眼的藍白雙色封鎖膠帶。(資料圖片/鄭嘉惠攝)
2024年9月12日,有市民於Facebook群組「宏福苑居民交流群組」上載照片,可見部分窗戶已被發泡膠封窗。(Facebook圖片)
2026年4月22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第17場聽證會,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出席作供。(馬耀文攝)

第17場聽證會早上首先由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作供,他負責消防安全範疇,自1994年加入消防處,已加入逾30年。庭上展示一段為時2分31秒的錄音,是宏志閣居民蘇先生查詢有關發泡膠封窗的做法會否帶來火警風險。

蘇先生:我想查詢關於屋苑有大維修,見師傅用發泡膠封窗,其實會唔會有問題?
消防:你考慮嘅點係?
蘇先生:發泡膠易燃,用來封窗,會唔會有危險性?
消防:嗯⋯⋯你等等。
消防:地址?
蘇先生:大埔宏福苑
消防:做咩工程?
蘇先生:屋苑大維修
消防: 即係外牆工程?
蘇先生:係,要保護住啲窗唔好整花,就用咗發泡膠封。咁啲居民有擔憂,發泡膠都係易燃。
消防:關於窗戶上用咩物料封住,我呢到睇係無咩特別規管,但如果你有擔憂,可以做投訴,我哋可以安排人過嚟睇睇。你需唔需要做投訴?
蘇先生:咁我叫法團搞,因為我唔係法團啲人
消防:好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關注,這投訴是否應由ICU處理?翁錦雄同意。杜又問到,消防是否應就個案作紀錄並轉交ICU,翁指,就大火前處理投訴,消防有時會建議市民去投訴另一部門,但承認該通話「做得唔理想、做得唔好」。

翁錦雄續指,各部門已檢討,現在當接到市民的投訴或查詢,在取得同意後,會主動轉介相關部門,並告知市民已轉介。被問到大火前給前線指引是否不清晰,翁稱: 「可以咁講」。

杜淦堃再展示消防內部紀錄,2024年9月13日,即大火前十個月,梁先生向消防處投訴指,宏志閣發泡膠阻礙出入口。消防同日到場巡查,雖然發現到梁先生所指的情況,但並非在走火通道或緊急車輛通道出現,因此投訴不成立。但留意到宏志閣有大維修工程,故已向管理處提供防火意見。

翁指,消防見到有建築物料,但無阻逃生通道和緊急車輛通道,投訴不成立是合理的。消防給建議管理處,翁認為是好的。

2026年4月22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第17場聽證會,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出席作供。(馬耀文攝)

杜淦堃再展示另一投訴紀錄,同樣是有居民在2024年9月致電,指宏昌閣、宏盛閣、宏志閣有大量發泡膠,有居民曾自行燃燒,發泡膠發現並不阻燃。消防在2024年10月回覆指,發泡膠不是消防的職權範圍,沒有後續跟進。翁在證人供詞有同意說法。

翁錦雄在聽證會上指,該投訴是有市民擔心發泡膠可燃,和將會貼在窗戶,他認為最適合的做法是交由ICU處理;至於可燃物放在大廈外,並非直接火警危險,因為街上都有很多可燃物。

杜淦堃問到,是否因為發泡膠封窗屬工程一部份,故不由消防處理?翁同意並稱,「個分工係咁。」翁又指,消防巡查後認為應由ICU負責,故向市民交代調查結果,但消防並無轉介ICU,因1823熱線同事已通知ICU。被問到到現時的做法,翁指,消防處與ICU的分工沒變,但同事會與ICU聯絡,確保對方處理,並通知投訴人。

2024年9月12日,有市民於Facebook群組「宏福苑居民交流群組」上載照片,可見部分窗戶已被發泡膠封窗。(Facebook圖片)

至於另一則同類投訴,有高級消防隊長回覆時,着投訴人查詢屋宇署或勞工處。被問答案是否穩妥?翁同意,並補充說宏福苑的情況應交給ICU。被問到前線同事是否不了解分工,翁指,正確說法是,同事知道由屋宇署負責,但對於不同樓宇由屋宇署還是ICU監管,「同事唔係咁清晰。」

翁錦雄又同意杜淦堃指,居民想起有火警風險,首先會想到消防處,如單看《消防條例》,是不可能知道有消防問題並非由消防處理。「市民諗到消防係好合理,佢哋打嚟消防處都好正常,所以我們檢討,會轉介。」他又認同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所指,今次火災將部門之間的灰色地帶 、「唔知邊個管」的問題完全浮現。

杜淦堃引述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立場書,指發泡膠臨時保護物料,不屬永久結構,故不受條例監管,亦不會作檢控。其證供指,居民向消防投訴,但消防認為是ICU處理,似乎有「監管真空」。

翁錦雄指,不會說是「監管真空」,其認知是應交由ICU執法。至於ICU的處理,他指不便評論。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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