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開生口」消防助理處長稱入行30年未見 部門間分工靠認知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17場聽證會,席間關注到後樓梯「生口」問題,作供的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稱30多年來沒見過類似宏福苑「開生口」情況,而就「生口」問題,各部門間沒有「黑字白紙」的分工,而是依靠部門多年來的合作與認知。翁錦雄又不同意消防有責任就「生口」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稱消防處無專業去介定工程是否需要有關改動。
助理處長翁錦雄加入消防處逾30年
第17場聽證會早上首先由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作供,他負責消防安全範疇,自1994年加入消防處,已加入逾30年。他接受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盤問時,同意建築物結構的部份不由消防監管,若消防巡查樓宇時見到「生口」,不會運用消防權力,提出告示或檢控。
從消防角度翁錦雄認為「生口」有不妥 前線若遇會轉介相關部門
翁錦雄又同意,「生口」有不妥,但當被問到按其經驗,是否慣常情況,他指自己沒有這方面知識,自己做了30多年,沒見過類似情況。他又指,若前線見到「生口」有不妥,會轉介相關部門,形容是「分工原因」,要找最合適的部門處理。
部門間如何分工沒「白字黑紙」 翁錦雄:一直以嚟部門合作係咁
被問到部門之間是如何分工,他指印象中沒有任何文件或「白字黑紙」反映,「一直以嚟部門合作係咁,過往好多年有會議同討論,消防同屋宇署個認知好清晰。」至於為何要分工,他解釋,「我哋唔認知係咪要有『生口』,工人先出到棚去做嘢」,而屋宇署有這方面專業知識,故應屬屋宇署監管。
認各部門在分工與溝通不理想
翁錦雄同意杜淦堃指,據消防條例,消防絕對有權力處理「生口」問題,但如何處理要靠部門經驗,而大火前,部門間沒有任何文件解釋背後邏輯。翁錦雄又承認,各部門在分工、溝通都不理想。
杜淦堃:今次聽證會會見到各部門都承認之前有不足,已經數唔到我哋聽咗幾多次嘅唔理想,你唔會否認唔理想?
翁錦雄:部門分工認知唔理想。
杜淦堃:溝通都唔理想?
翁錦雄: 唔理想
沒發消除危險通知書 翁錦雄稱消防沒專業介定工程是否需「生口」
杜淦堃其後覆問,當消防發現僭建物會透過備忘錄轉介屋宇署處理,但消防處仍有責任就火警風險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若遇到「生口」是否亦適用?翁不同意,稱消防處無專業去介定工程是否需要「生口」,若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會抵觸屋宇署作為專業部門作出的決定。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