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吸煙誰理?勞工處消防互轉介 消防助理處長今認「不可接受」

撰文:陳萃屏 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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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17場聽證會,再有消防處人員作供。昨日聽證會披露,勞工處曾將地盤工人吸煙投訴轉介消防,當時消防處回覆稱,非其職權範疇。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今日作供指確認,地盤有人吸煙不應由消防處處理,而是由勞工處處理。他又認同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部門間都不清楚由誰處理問題,是「不可接受」。

2026年4月22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第17場聽證會,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出席作供。(馬耀文攝)

昨日第16場聽證會披露,在2024年7月20日,勞工處接獲宏福苑地盤吸煙投訴,勞工處在7月22日巡查後,將投訴轉介消防處,但消防處數小時後回覆有關情况不屬消防處職權範圍,其後投訴轉介至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行動科)(小型裝修及維修工程第二分處)林秀青處理。

翁錦雄同意地盤吸煙不應消防處理 勞工處轉介消防是錯的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今日在聽證會上,同意地盤有人吸煙不應由消防處理,而是由勞工處處理,指當時勞工處轉介消防處的做法是錯的,「親身經驗冇遇過勞工處同事轉介工人吸煙。」 翁又指,如消防處收到地盤吸煙的投訴,會轉介勞工處,但如果是「查詢」,則未必轉介。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部門之間都不知道要由甚麼部門處理問題,不能期望大眾知道應向誰投訴;當時情況不能接受。翁錦雄表示同意。

2026年4月22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第17場聽證會,大火前曾任大埔消防局局長的賀俊維出席作供。(馬耀文攝)

大火前曾任大埔消防局局長的賀俊維其後作供。他同意消防處若收到投訴,會與投訴人溝通,並給予意見,至於如何給意見、轉介予哪一部門,會交由前線消防判斷及處理。

賀俊維又指,當時沒有法例賦予消防處權力處理工人吸煙的問題,但有真心思考如何幫助居民,故「當時決定向管理公司埋手,睇可以做咩」。不過,他承認無就個案轉介勞工處,因為知道勞工處會有人監管。

▼宏福苑居民在火災前曾拍攝到有工人在棚架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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