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經貿辦案 證據曾提追蹤羅冠聰 法官特別提醒只屬背景資料
兩名移英港人袁松彪及衞志樑,被指違反英國《國安法2023》的案件,經近兩個月的審訊有裁決,兩人被裁定協助外國情報機構罪成,衞另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亦罪成。兩人涉向移英港人鄺文琪追債的外國干預罪則未有裁決,但控方已表示不會就沒有裁決的控罪申請重審。
當地檢控部門用以起訴的法例在2023年12月23日才生效。由於英國的法律並無追溯力,故他們在這法例生效前所作的行為亦不能被追究。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亦特別提到此點,並指案中不少內容,例如提及流亡英國的羅冠聰曾是追蹤目標等,都在這個法例生效前發生,提醒陪審團考慮時,只能視之為背景資料,以理解被告和其他人的關係和行為脈絡,但不能作為定罪的基礎。
特區政府今日(5月8日)凌晨發出聲明,強調案件由開始至今,特區政府一直明確指出,案件所涉的指控,與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絕無關連,亦從來不是涉案方(party to the case),並堅決反對所有對特區政府和駐倫敦經貿辦的不實指控。
相關法例2023年生效 法例生效前的證供不能作定罪基礎
法官Cheema-Grubb在引導陳詞中指出,本案涉及的《2023年國家安全法》,這罪行並不限於官方秘密、軍事情報或間諜活動,而是更廣泛地保障英國境內人士免受外國勢力干預。控方須證明罪行元素,需要證明被告相當可能實質協助外國情報服務,且其行為具有真實可能性,能夠推進相關情報機構在英國的活動。
法官又特別提及,這條法例在2023年12月20日在在英國生效,但控方在庭上舉證的大量證供,例如被告疑曾涉跟蹤羅冠聰,及次被告衞志樑於2020年起,開始滲入港人群組等行為,均在這法例生效前發生,法官特別提醒陪審團,他們有權將這些行為視為背景資料,以理解被告與其他人的脈落和關係,但強調這些行為不能成為定罪基礎。
第三被告闕審前死亡 筆記未經盤問只屬傳聞證供
此外,本案第三被告Matthew Trickett在開審前已死亡,但控方舉證的內容,有包括他生前留下的筆記等。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亦特別提醒他們不要揣測其死因。而第三被告曾在其手機及通訊紀錄中提及替「大使館」、「政府」、「經貿辦」及「香港警察」工作,均屬傳聞證供,未經盤問,需小心處理,更不能基於這些訊息作為定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