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騙人到元朗搶劫 有女事主被迫脫衣自慰 及被拍舔私處片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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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女子涉在交友程式等先後認識4名男女,並分別誘騙他們上車及載他們到元朗僻靜處,該些男女到步後遭他人搶劫。警方事後拘捕涉嫌負責騙事主到元朗的女子,和一名疑曾接載部份事主的司機。兩人否認搶劫和企圖搶劫等四罪,案件今(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案中一名女事主曾被在場的人勒令脫衣自慰,同行的男事主則被迫舔該女事主的私處,期間有人把過情拍下。

男被告麥劍文和女被告侯恩琪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兩被告同被控一項搶劫罪

男被告麥劍文(65歲,的士司機),和女被告侯恩琪(23歲),同被控一項搶劫罪,指他們和其他人於2020年11月22日,搶劫馮嘉豪一部流動電話、5張銀行卡,以及趙嘉慧戶口的3.79萬元。

女被告另涉3項搶劫罪

女被告侯恩琪另被控一項搶劫和兩項企圖搶劫罪,指她和其他人於2020年11月20日,搶劫陳懷恩一個銀包、兩部流動電話、一張銀行卡和其戶口內的7萬元;及於同月22日企圖搶劫X和伍姓事主。

男被告只涉其中一宗事件

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共涉4宗搶劫和企圖搶劫案,女被告曾和多名事主見面,然後一同乘搭的士到元朗。事主到埗後被多人襲擊,眾人繼而遭搶劫或企圖搶劫。男被告只涉其中一件搶劫事件,他負責開的士接載女被告和事主到元朗。

有事主與女被告在FB相識後受騙

事主陳懐恩和女被告在Facebook認識,他和女被告乘的士到元朗偏僻處後,在該處被多人毆打,眾人要陳轉帳7萬元。

事主X曾被迫脫衣自慰

另兩控罪指事主X和女被告乘的士到元朗後,X被拉出的士襲擊,她被迫脫去衣服,並拍下手持身份證的影片,眾人又要X自慰。在場一名伍姓事主,被要求交出提款卡和信用卡,但伍拒絕。他被迫舔X的私處,並被人拍下影片。

另有事主在交友程式認識女被告

另一控罪的事主馮嘉豪,透過交友程式認識女被告,兩人在旺角酒吧飲酒後,女被告著馮送她回家,兩人便一同上了首被告的的士到偏僻之處。馮在該處被毆打和搶去現金,眾人並以馮的提款卡,前往提款。馮最後乘搭男被告的的士離開。當時車上有另外兩名男子,途中馮的頭被按下。

警方收到事主報案後,拘捕兩名被告。

案件編號:HCCC41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