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鬧市綁架六旬商人並劫25萬 官斥挑戰法治 囚6年至8年半
3名男子在灣仔把涉商業糾紛的六旬商人推上客貨車,商人期間被人毆打及取走錢包和銀行卡,其妻並收到電話要她轉賬120萬以換取商人的安全,商人最終在妻未付款下獲放行,但銀行有25萬元被轉走。3男就綁架及搶劫等罪,今(1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郭啟安指綁匪在鬧市以武力推事主上車,行為令人髮指,是公然挑戰法治,判案中主腦監禁8年6月,另兩被告被判囚6年。
3名被告:胡烱豪(37歲)、莊梓峯(37歲))和歐陽俊雲(40歲)。胡被指是主腦,被判囚8年半,另兩名被告曾參與案件,各判囚6年。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2至3日,強行帶走及禁錮梁金有,並以武力或欺詐方式,意圖以釋放梁換取贖金或利益。另於同月2日,搶劫梁兩筆合共約25萬元款項,及劫去梁4張信用卡及流動電話等。胡經審訊被裁定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成,莊則被裁定綁架罪成,歐陽在審訊前認搶劫,審訊中途認綁架罪。
事主在鬧市被帶走是公然挑戰法治
就辯方聲稱,胡主觀認為事主需為涉案貨款負責,法官則強調任何買賣糾紛都應以合法途經追討。法官續指,涉案的綁架有計劃和預謀。事主在熙來攘往的鬧市,公然被人以武力推上車,被帶至偏僻之處,形容綁匪的行為令人髮指,是公然挑戰法治。
胡曾恐嚇會打斷事主的腳
法官續指,事主曾遭惡言相向,不斷被施壓,令他受驚。胡和事主妻子通話時,更著她不要拖延,否則會打斷事主其中一隻腳。法官又指,胡是案中主腦,由他出資聘用的團伙執行,最終判他監禁8年6個月。
另兩被告判監6年
至於莊梓峯,法官指他駕駛涉案其中一輛車,協助他人擄走事主至偏僻之處,最終判他監禁6年。此外,法官亦就涉及兩罪的歐陽,同樣監禁6年。
事主與胡及其弟涉買賣消毒用品糾紛
案情指,事主和胡,及胡的胞弟因買賣消毒用品,出現商業糾紛,胡要求事主還款不果。2020年7月2日,事主在灣仔駱克道街市外,被人推上一部客貨車。當時莊坐在司機位,胡坐在副駕位置,歐陽和另一人亦在車上。
事主曾被人用牛肉刀指嚇
胡在車上叫事主還錢,亦有人以牛肉力指嚇。事主被打至流血,眼鏡也被打爛。此外,他的銀包被搶去,內有多張銀行卡。該車駛至石澳鶴咀時輪胎爆裂,蔡家寶駕駛另一車到來,不知名男子期間離開。眾人等待蔡的車時,胡致電事主妻子,要求事主妻把120萬元轉至指定戶口。
事主凌晨獲放行
蔡駕車抵達並接走眾人,胡和歐陽其後下車離開。蔡的車駕至大角咀,最終事主於翌日凌晨獲放行。此外,事主的銀行卡被人提款或轉帳,合共約25萬元。
案件編號:HCCC26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