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扮顧客劫錶行 認搶劫罪等罪分別判囚6年8月及5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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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劫匪約於1個月內,連環持刀行劫。他們先在一楝工業大廈的後樓梯,搶劫一名男子的勞力士手錶和現金等。兩人其後假扮顧客,到旺角一間錶舖行劫,劫去9隻勞力士手錶和約40萬元現金,合共180萬元。警方其後拘捕被指為主腦的劫匪,當時他手上戴上打劫錶舖所得的手錶,價值29.2萬元。兩人今(1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等罪,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指,兩名劫匪在案中持刀犯案,而且案中大部份贓物都未能起回,判處案中主腦監禁6年8個月,同案另一劫匪則被判監禁5年。

兩名被告:阮梓博(29歲,侍應)和巫頌賢(27歲,運輸工人),同承認兩項搶劫罪,首被告另承認一項襲警罪。

兩名被告在高等法院認搶劫等罪判囚。(黃浩謙攝)

首被告是案中首腦

法官判刑時指,首被告為案中主腦,策劃兩宗劫案,並向次被告提供行劫時使用的刀。法官又指,兩案的事主同遭威脅,其中錶舖劫案的事主,不但無故被次被告拳打,其手指亦遭割傷流血。法官最終判首被告監禁6年8個月,並判次被告監禁5年。

後樓梯搶去男子勞力士錶

案情指,首被告於2022年12月11日,開車接載次被告到新蒲崗。首被告在車尾箱取出兩把刀,並帶次被告到佳工力業大廈的10樓的後樓梯。其後,兩人在該層的大堂向一名男子亮刀,並把他帶到後樓梯,劫去他的一隻勞力士錶、手機和現金,然後逃去。

扮顧客稱兩3隻錶感興趣

另一宗劫案發於2023年1月12日,首被告於下午3時許,到旺角彌敦道總統商業大廈一間錶舖,表示對某3隻手錶有興趣。店東回應指其中一隻錶稍後才送到店內,著對方屆時再光臨。

回店亮刀搶劫多錶

首次被告於下午5時許,假扮顧客到該店。店東取出兩隻勞力士手錶,讓兩被告查看。惟次被告隨即取出牛肉刀指向店東,聲稱行劫。連同店東取出的兩隻名錶,首被告共搶去合共9名勞力士手錶,總值逾140萬元。此外,首被告也劫去約40萬元現金、店東的兩部手機和其背包等。

在行劫期間,次被告曾拳打店東的額頭。此外,店東一度未能找到自己的手機,次被告用刀割傷他的右手無名指。

首被告被截時拳打警員

於同月14日,首被告在旺角一條後巷被警員拘捕。他掙扎期間,拳打警員的右眼,最終被制服。被告被帶返警署搜查,警員發現首被告手上戴上一隻價值29.2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並檢獲約11萬元現金。他被捕後承認該手錶和現金,都是打劫錶舖所得。

次被告則於同月18日在法律代表陪同下,帶同10萬元的被劫款項向警方自首。

案件編號:HCCC29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