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工人協助團夥毆打被禁錮男子 取贖金時當場被捕 判囚10年
男子遭心儀女友人騙到賓館後,遭人用棒球棍毆打及拳打腳踢後,稱可交出4萬元,並叫一名姨姨代交款,惟姨姨暗中報警,疑犯往收款時被捕。其中一名當場被捕任送貨工人的男子,今(25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禁錮意圖取得贖金和搶劫兩罪,求情稱他非案中主謀。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涉精心策劃,被告不是單獨行事,判他監禁10年。
辯方指梁非主腦
被告梁祐豪,41歲,送貨工人,他承認於2021年9月1日,和他人意圖取得4萬元贖金,而禁錮姓黃事主;以及於同日和他人搶劫姓黃事主3500元、兩部手機和兩張提款卡。辯方求情指,梁非案中主腦,案中亦無使用武器。
另兩男女被告被判囚逾9年
同案另兩被告:麥佩儀(31歲,女),和她的男友黃威(41歲),早前已認相同控罪,分別判監9年2個月和9年8個月。此外,另一被告陳保濤的案件,則排期至12月18日,處理其認罪答辯。
事主赴會前通知姨姨約失聯便報警
案情指,事主與女被告麥佩儀相識逾10年,他一直對麥有好感,間中會借錢給她。案發日下午2時許,麥向事主借錢,事主即轉帳400元予麥。之後麥向事主稱她已和男友分手,想事主成她的男友,並約事主到油麻地的賓館性交。事主赴會前致電其姨姨,透露會和麥見面,並叫姨姨,若他45分鐘後失聯,便要報警。
梁曾加入向事主施襲
事主下午3時許到油麻地寶寧大廈7樓,他離開升降機後見麥和一名鄭姓女子,麥的男友黃威和另一男子把他拖入賓館房間,對他拳打腳踢。其後,本案被告梁祐豪加入施襲,黃則曾用棒球棍毆打事主。
事主被搶走現金及提款卡
期間事主曾遭黃威用白布蒙眼及口,又遭綁起其雙手,之後再被毆打及被踩頭,又被奪走3500元現金、兩部手機和兩張提款卡,並被迫講出提款卡密碼,惟後來有人指其密碼錯誤,又稱會指控他曾經強姦麥。事主連番否認後再被打。
梁往取款時當場被捕
至晚上7時許,陳保濤到達並問事主是否想「擺平」事件,事主稱家人可出4萬元,他便致電姨姨借4萬,聲稱用來「還債」,相約在青衣城交收。梁和陳把事主鬆綁並帶他到青衣城收款時,姨姨已暗中報警,警員當場拘捕梁。麥佩儀、黃威和陳保濤其後亦被捕。
案件編號:HCCC37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