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由可綁架兒童福祉?Danny父不願驗DNA:政府要保障我私隱權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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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對未婚情侶在芬蘭堅持在家分娩,首胎夭折,次女Lily因健康情況被瑞典強制接管,回港後也是在家中分娩的幼子Danny至今仍是「無證、無身份兒童」,社會高度關注。

父母二人拒向入境處驗DNA核實與Danny血緣,他們今日(2日)於商台節目再解畫,男方曾先生稱「非拒絕提供而是不願意提供」,認為入境處未有全面評估對他的私隱影響。

社會憂慮事件會演變成一場由父母自私、偏執造成的虐兒悲劇,質疑兩人現階段不願核實血緣,令Danny難以接受基本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曾先生反指主責在政府,因政府須保障「他本人」的私隱權及Danny基本權利。

被問從一個「父親愛兒子」角度出發,兩人究竟接受何種方式證明與Danny血緣關係、讓孩子有身份,曾先生說出以下一番言論:「我哋愛兒子,就應該話畀佢知,我哋係要捍衛我哋嘅權利,唔可以偏向咗兒童權利而唔去保障我本人嘅私隱權。」

曾先生及關小姐聲稱兒子「在家分娩」,並拒絕提交DNA核實血緣,導致男童至今仍是無出世紙的「無證兒童」。(資料圖片/歐陽德浩攝)
曾先生及關小姐聲稱兒子Danny「在家分娩」,並拒絕提交DNA核實血緣,導致男童至今仍是無出世紙的「無證兒童」。(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01專欄:黃冠麟|「Save Lily」的潘朵拉盒子——嚴斥奇行父母的自私考慮

曾先生:我冇拒絕DNA測試,我哋係唔願意做

曾先生及其伴侶關小姐聲稱在家分娩誕下Danny,早前已在42天限期內,向入境處遞交相關出生登記表格,辦理出世紙。其後入境處要求兩人遞交DNA檢測報告,證明血緣關係,兩人以DNA為相當敏感的個人資料為由,至今仍未完成辦理。

Lily與Danny的個案觸動公眾神經,是因為它觸及文明社會對保護兒童權利原則,莫論父母宗教信仰、國籍、個人自由,兒童健康成長權不應該成為任何利益的犧牲品。兩人今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正與入境處周旋需要甚麼證據。

其實入境處並無拒絕我嘅申請,𠵱家係處理緊,我都冇拒絕DNA測試…… 我哋係唔願意做,但係都要睇返個情況。
曾先生
曾先生及關小姐認為DNA是高度敏感資料,引述多條法例、指引,要求入境處按照《收集及使用生物辨識資料指引》,發出一份私隱影響評估。(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如交DNA是Danny獲發出世紙唯一方法願接受嗎?曾先生:個假設係錯

主持多次問及,假如提交DNA測試是Danny獲發出世紙的唯一方法,他和伴侶會否遵從。曾先生直指「呢個假設係錯」,認為DNA是高度敏感資料,引述多條法例、指引,要求入境處按照《收集及使用生物辨識資料指引》,發出一份私隱影響評估,列明他們需要遞交甚麼資料、為何一定要提交DNA。

如果我進行完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判定我一定要交,我就會交。
曾先生

司法程序或需時數年,期間如何保障Danny的基本福祉,包括接受醫療、教育等權利?曾先生認為入境處可以簽發一張「行街紙」,證明他們正為Danny辦理出生登記手續,讓學校、診所、醫生等酌情處理。

曾先生與關小姐稱幼子Danny,今年初在香港於家中自然分娩誕生。(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曾先生:主要責任在於政府 需保障其私隱權

陳志雲問:「由一個父親愛佢嘅兒子嘅角度出發,會唔會你都會願意做呢件事(DNA測試)呢?」其他主持亦有追問兩人在家分娩前是否應該了解清楚新生嬰兒登記要求、以及兩人究竟接受何種方式證明血緣關係、作為父母是否有責任處理兒子身份問題等。

我哋愛兒子,就應該話比佢知,我哋係要捍衛我哋嘅權利,唔可以偏向咗兒童權利而唔去保障我本人嘅私隱權…… 其實個主要責任喺政府嗰度,因為政府要保障我本人嘅私隱權,同埋Danny嘅基本權利。
曾先生
關小姐誕下的3名兒女全都以母乳餵哺。(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改口非宗教原因拒絕DNA測試

曾先生一直接入境處要求不透明、未按既定私隱指引辦事為由,不願意接受DNA測試,強調並非因為宗教原因,亦拒絕透露兩人信奉的宗教為何。他們認為在家分娩有一定風險,「醫院分娩都有一定風險嘅,會有醫療失誤」。他們事前有做身體檢查、量度生命表徵、消毒特別用具及急救用品。

兩人近日在社交媒體分享相片,稱帶Danny看中醫及西醫,曾先生說西醫接受他和關小姐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便容許Danny應診,「唔會因為冇出世紙就冇醫療」。兩人未來會尋求社工協助,「睇下會唔會有學校喺冇出世紙嘅情況下都收佢讀書」。對於有網民質疑相片中,關小姐抱Danny的手勢致他「斷頸」,曾先生解釋相片只是捕捉一瞬間的情況。

Danny活動能力好好,成日都會周圍郁嚟郁去。影相嗰陣佢咁啱伸咗一下條頸,唔係話我哋平時唔識得護頸,我哋係知道點抱嬰兒。
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