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籍教師涉3度向中一男生發裸照 准1千元保釋至7.28再提訊
巴基斯坦籍教師涉三度向一名中一男學生發裸照,被控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7月28日再訊,以待索取控方文件。被告准以1千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得接觸證人。
被告簡歷軒(KHAN Mohammed Naheem,27歲,教師)被控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指他於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18日期間,在香港,三度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童X,作出猥褻嚴重行為。
案件編號:ESCC132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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