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涉港鐵車廂內自瀆 被控有違公德 同行女子捉攝影師鏡頭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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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涉在今年4月2日於港鐵車廂內自瀆,被控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劉淑嫻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被告離開法院時,其同行女子見到法院外有人在拍攝,涉曾伸手捉住持攝影機男子的鏡頭,更揚手揮舞。

被告繆書琦(33歲,無業)被控於2026年4月2日,在香港由港鐵調景嶺站開往港鐵油塘站的一輛港鐵車廂內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在公眾地方自瀆。

與被告同行的女子(左)離庭時用手觸攝影男子的鏡頭。
被告繆書琦則坐在一旁。

案件編號:KTCC135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