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的士撞女途人被索償 證人同意示威者瘋癲 且暴力襲擊司機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深水埗有的士鏟上行人路撞傷女子,其中一名被撞斷腳的女傷者向的士司機索償案(HCPI 245/2022),今(2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一名在場男途人作供,他稱當日見的士在如此多示威者的地方出現,覺得奇怪。發生碰撞後,他見示威者曾破壞的士,亦有人嘗試把司機拉出車外。他同意當時在場示威者瘋癲,並暴力地襲擊司機。
原告為白凱琳,被告為鄭國泉。事件發生於於2019年10月6日,涉案的士鏟上在深水埗行人路,撞倒原告和另一女子。原告昨供稱,事件令她右膝受傷,曾進行多次手術。現時她的右膝在靜止時會感痛楚,難以伸直,若步行1小時,她便需要休息。
的士出現在示威者聚集地方覺奇怪
原告方證人黃占森供稱,他當日和女友及兩名朋友在附近用膳。其後其女友要買咖啡,他們從而途經事發現場。黃稱他當時見到被告的的士在如此多示威者的地方出現,感到好奇。其後的士發生碰撞,黃走到的士左邊,見有人從的士走出來,至少有兩人試圖把司機拉出的士。
黃同意在場示者瘋癲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向黃指出,事件共涉兩部份,第一部份為是事主遭的士撞到,第二部份為的士原本停在欽州街,其後開動並停下,司機被示威者兇狠襲擊,黃同意,他亦認同的士司機當時無助,因有人破壞其的士,他亦同意如律師所指,在場示威者瘋癲,且暴力襲擊司機。
黃指示威者打開左前車門
律師續指,根據黃向警員錄取的口供,黃不記得的士左前車門是何時打開,黃稱他有向警員提該車門何時打開,但警員未有紀錄在口供,但他肯定的士第二次停下時,左前車門已打開,而且應是示威者打開。
黃否認在淡化示威者的襲擊
根據黃的供詞,指有示威者用長形物在左車門戳司機,黃並解釋,因示威者的動作是前後郁動而非由上而下,故形容動作是戳,而不是連續猛打。被告的大律師質疑黃在淡化襲擊,黃否認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