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導師多番非禮5男童 有事主母親覺被出賣感自責 囚6年4月
在美孚開補習社並兼任導師的男子,涉在補習社內多番非禮5名男童,包括摸男童的下體,和替男童口交。其中兩名事主是兄弟,男導師並拍下非禮他們的部分過程。導師早前承認非禮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19罪(HCCC137/2025),報告透露,被告曾向其中一名事主提供免費課程,該事主母得知其子曾遭非禮後,感到被出賣和自責。法官游德康今(2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斥被告利用導師之職「佔便宜」,6年間多番侵犯5男童,指其行為卑鄙,判他監禁6年4個月。
被告余希哲,46歲,承認15項非禮和4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合共19罪。本案共涉5名事主,全部都是涉案補習社的男學生,案發時年齡介乎7至13歲。
報告指被告案為增加刺激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的妻子忙於工作,沒有時間陪伴他。此外,被告因經營補習社面對財政壓力,因此酗酒。報告認為,被告犯案是為增加刺激,同時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為遊戲,評估其重犯性罪行的機會屬中等。
被告曾為事主Z提供免費課堂
法官又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報告指其中一名事主Z會想起被侵犯的情況,感到噁心,事件對Z有深遠影響,他會感到悲痛,亦擔心被告獲釋後會再聯絡他。Z母指,覺得被告對其兒子不錯,並提供免費課堂,她感到被出賣,亦感自責。報告亦指,事主A沒有創傷後遺症,事主B則沒有受創相關症狀。
官斥被告利用導師之職佔便宜
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利用導師之職「佔便宜」,嚴重違反誠信。被告在6年間多番犯案,侵犯5名年幼的事主。法官亦指,被告的壓力並非犯案的理由,形容被告的行為卑鄙,判刑需反映社會對此類罪行的厭惡,阻嚇其他人干犯此罪罪行,並就所有控罪,判被告監禁6年4個月。
兩名兄弟事主揭發事件
案情指,被告涉案時為美孚新邨一所補習社的負責人,兼任導師。事主X和Y是兄弟。2023年8月,兄長X告知祖母,被告曾多次摸和吻X的下體。在查問下,其弟弟Y亦告知父親,被告曾摸Y的下體,事件因此報警。警方調查發現,另三名男童Z、A和B亦被非禮。
認為保留回憶拍下過程
被告同月因非禮罪被捕,他警誡下稱因對性好奇而犯案。警員在被告的手機,發現6段影片和2張照片。拍攝時間介乎同年8月9日至23日,內容包括被告摸X和Y的下體,亦有片段拍到被告替X口交。被告再因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捕,在警誡下稱為保留回憶,拍攝X和Y兩兄弟。
被告6年內在補習社多番非禮
非禮事件發生於2017年9月至2023年8月,被告多番在補習社內非禮5名男童,包括摸男童的下體,或替男童口交。5名男童中,X被非禮的次數最多。他首次侵犯時,年僅10歲。被告當時隔著褲子,摸X的下體。X推開被告的手,被告才停止侵犯。被告亦曾在其他學生離開補習社後,拉下X的褲子,替X口交。此外,被告曾用手指戳X肛門5至10秒,X因此感痛楚,著被告停手。案情亦指,被告曾咬Z的下體。
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非禮5名男童,又指其中一次替X口交時,被告問X是否喜歡口交,指X有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