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離世|與何太追討450萬 誤揭濫用公屋遭房署調查除寄居資格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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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伯何太」的忘年戀事件早於2024年成為全城熱話,外界更因何太外表打扮珠光寶氣,質疑她是否符合公屋資產規定,其公屋讓何伯「寄居」又是否違規,由家庭財產糾紛演變涉嫌濫用公屋的重大社會話題。當時,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及時任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均在事件引起輿論後相繼開腔,表明視此為嚴肅個案跟進,房屋署介入調查,確認何伯沒有「寄居」資格。而何伯與何太的高調作風惹廣泛關注,兩人一度避走內地,回港後屢傳不和,最後鬧出血案要對簿公堂。

何伯何太。(資料圖片)

「何伯」何煊與年輕逾30歲的「何太」葉秀定,於2024年相識短短一個月後閃婚,二人其後控訴何伯女兒,從與何伯的聯名戶口轉走450萬元而「報東張」,引起全城熱話。不過,其後事態發展出乎兩人意料。

由於何伯曾透露有450萬元積蓄,何太亦被指在內地有物業,加上何太外表打扮珠光寶氣,又曾收取何伯價值逾20萬元鑽戒及名錶等禮物的舉動,引發公眾質疑其是否符合公屋資產規定。至於何伯被證實未在何太名下的公屋租約加名,卻長期「寄居」何太位於屯門菁田邨單位,遭網民質疑涉嫌違規濫用公屋資源,事件更引來房屋署調查。

時任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曾公開回應,表示經署方調查證實何伯並非公屋住戶,公屋戶籍紀錄上並無其名字,因此「何伯唔應該喺公屋度住」。對於二人高調的作風及外界質疑何太在內地擁有物業,羅淑佩當時指「當事人自己咁高調嘅個案,我唔去調查,社會都覺得唔係好妥。」

何伯何煊認向婦人噴殺蟲水,被判囚2月,但准緩刑2年,及需向事主賠償2千元。(資料圖片/陳曉欣攝)

羅淑佩亦在接受《香港01》專訪時說,房屋署已嚴肅調查何太個案,包括釐清有否違反「富戶政策」或隱瞞內地資產,並已發信予內地相關部門協助核查。她亦指,公屋無名者不能長住,受公眾關注且高調的個案,「左鄰右里其實都好關心」。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則在報章訪問中指出,有關個案雖然變得娛樂化,不宜多評論,但指事件對政府而言是極之嚴肅的個案,定會嚴肅處理。房屋署其後回應查詢時證實,已多次提醒承租人如需讓非戶籍家庭成員居住,必須盡快辦理加名手續,否則會根據租約條款採取行動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惟署方未有收到該住戶的加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