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青年商會成員涉姦酒醉女友人 脫強姦罪 自招嫌疑被拒訟費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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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青年商會3年前舉行商會的晚宴活動,有女會員參加晚宴後,再與其他人一同消遣,她因酒醉到酒店房間過夜,惟期間卻疑被一名男會員強姦。男會員否認強姦罪受審,全女班組成的陪審團今(29日)在高等法院經約3小時的退庭商議,以5比2的比數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辯方其後申請取得訟費,遭法官李素蘭拒絕,並指被告和他人送醉酒的事主回房後,清晨時分獨自折返,認為被告自招嫌疑。法官提醒被告,不會再做相類的事,否則會再惹麻煩。

被告辯稱事主X自願性交

被告何立燊,33歲。他被控於2023年9月25日,在尖沙咀龍堡國際賓館某房間強姦女事主X。辯方不爭議被告和X是否性交,但指X屬自願。

被告何立燊否認一項強姦罪。(朱棨新攝)

被告得知裁決脫罪後哭泣

被告得知結果後,在犯人欄內脫下眼鏡哭泣。辯方其後申請取得訟費,控方則反對。法官李素蘭聽取陳詞後,認為被告自招嫌疑,拒批出訟費。法官質疑,被告和他人送X到酒店房間後,於清晨時份獨自折返。同時,案中證人均指X當時醉酒。法官提醒被告,不會再做相類的事,否則會再惹麻煩。

事主X當晚曾飲不少酒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和事主X案發時分別為30和29歲,同為國際青年商會中國香港總會會員,但屬不同分會。兩人認識,但稱不上是朋友。2023年9月24日,商會在龍堡國際賓館舉行晚宴活動,多名會員在活動後,前往卡拉OK消遣。由於X曾飲下不少酒,她告知女性友人L有意在預訂酒店房間留宿。

被告離開後折返

朋友L遂陪X回到酒店,被告則協助X拿取行李箱。X、L和被告到房間後,X在房內睡覺,L和被告則離開,惟被告其後返回酒店。

X稱被弄醒發現被告壓在其身

X在審訊時供稱,入睡至5時半被弄醒,見到被告壓在她身上,不斷吻她的咀和摸胸,X推開被告不果。其後,被告嘗試與她性交,X感到被告的下體在她身上磨擦,X不斷反抗,被告未能成功。

X指被告曾向她灌威士忌並迫她口交

X續指,被告嘗試把威士忌灌入她口中,X擰頭避開,不少威士忌便灑在床上,但她仍然飲了兩口,她想致電求救,但被告把其手機扔在房間的另一張床上。X稱,被告亦多番迫她口交,並用手指撬開她的口,最終成功把陽具放入她口中。

被告完後便離開酒店

X指被告之後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把其下體插下她的私處。被告離開房後,X致電友人。友人到酒店,並陪她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