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老師FB發帖稱可義教基層 兩童跟其補習後遭非禮 認罪候懲
有碩士學歷的小學老師,在facebook貼文稱可為基層提供義教,兩名母親因而找他為兒子補習,惟兩童補習時均遭到性侵及被拍下裸照。該老師被捕後稱兩童可愛令他情不自禁。他今(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罪(DCCC1096/2025)。辯方求情時呈上報告指被告並非戀童癖,惟法官高偉雄質疑說法,把案押後至9月25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及兩名事主的創傷報告。
被告共承認4項涉非禮罪名
被告C.W.H.(31歲)被控3項猥褻侵犯,1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控罪指,他於2022年1月24日至2024年7月14日,三度在元朗青山公路249-251號元朗廣場某單位,猥褻侵犯男童X;以及在上述同時同地,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童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另承認4項涉兒童色情罪名
被告另被控3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7日在上述地址,分別兩度製作關於男童X以及男童Y的9張兒童色情照片;另在2024年11月28日管有載有關於Y的兒童色情物品的9張照片及載有關於身份不明兒童的兒童色情物品的12個錄影片段。
被告發帖稱可為基層提供義教學
案情指,被告患有自閉症,案發時是兩名男童X及Y的私人數學老師。在2022年1月及2024年11月,兩名男童的母親分別在facebook 見到被告發布的帖子,稱可為基層學生提供義務教學。
9歲的男童X遭被告摸下體
在2022年1月24日,X當時9歲,他到被告家上堂時,被告要求他躺在床上,並脫去其內外褲,為他手淫5分鐘。其後某天,X再到被告家補習,被告向他展示陌生男人的裸照,X感到害怕拒絕。被告遂要求觸摸X的陰莖,才會停止其行為,X於是同意。
被告曾兩度拍下的X下體
X其後再到被告家上課,被告曾用手指及濕紙巾按壓其肛門及幫他手淫。在2023年至2024年間,被告曾兩度拍攝X的下體,他答應過會刪除有關照片,但未能確認是否確有刪除。X其後向社工透露事件,指被告曾強迫他觀看兒童裸照,亦有脫去其褲子拍攝下體。
警方調查時發現男童Y的兒童色情物品
在2024年11月28日,被告被捕後,警方搜查其電話發現內有9張屬於Y的照片,包括其陰莖及肛門的照片。在其他電子裝置中,亦找到有兒童自慰、口交及肛交的影片
被告錄影會面時指X天真可愛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他喜歡年輕的男孩子,而X是天真可愛的學生,所以情不自禁犯下罪行。他指,曾躺在床上叫X:「我哋親密啲,做啲開心嘢。」,但稱只是貪玩,沒有不軌意圖。被告又強調,沒有強迫X觀看裸照,是X在玩平板時不小心看到,他才問X有沒有興趣觀看。他表示因為太喜歡X,才問他可否拍攝下體。
又承認也很喜歡男童Y
他另指出,因為Y「黏人」,所以他很喜歡Y,情不自禁拍攝照片,又稱:「睇到相好似睇到本人。」
辯方指被告無戀童癖被法官質疑
控方指,被告在1995年出生,碩士學歷,被捕時為小學教師。辯方求情指,明白本案嚴重性在於與事主的年齡差距及師生關係,又呈上專家報告,指被告沒有戀童癖。高官質疑,該辯方報告與案情不符,被告的對話記錄顯示亦顯示他曾加入同性戀的Telegram群組,並要求管理員購買指定類別及歲數的兒童色情照片,顯示他似乎有戀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