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跨部門調查最終報告公開 附多張災場相片 指煙頭或致起火
去年11月發生的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慘劇,奪去168條生命,包括一名殉職消防人員,並造成79人受傷,成為本港近年最嚴重的火災之一。就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周四晚上載多份文件包括跨部門調查專責小組的最終調查報告。報告指,大火起因極可能為未熄滅的煙頭引燃宏昌閣平台堆積的紙箱等建築雜物;在極度乾燥及強風催化下,火勢沿樓宇外部的「凹槽」(Re-entrant)呈立體垂直爆發,並透過三條傳播途徑,在短短兩小時內吞噬逾470個單位、蔓延至6座大廈,最終演變成不可逆轉的悲劇。
平台檢獲兩支煙頭
跨部門調查專責小組的報告指,據調查顯示,火源起點位於宏昌閣104及105室外面的低層平台。政府化驗所(GL)及機電工程署(EMSD)現場勘查後,明確排除放置催熱劑(加速劑)、現場縱火、電氣系統故障以及石油氣(LPG)洩漏的可能性。起火當時現場正進行磁磚鋪設工程,完全沒有燒焊等高溫切割產生的金屬熔珠。
然而,消防人員在清理起火點厚達2米的燒焦殘骸底部時,發現大量未清理的易燃建築材料,包括防護網殘片、踢腳板、聚乙烯(Polystyrene)窗遮擋板、一袋鋪磁磚背紙及大量紙箱殘骸。現場亦檢獲兩支煙頭。調查小組指出,紙箱及磁磚背紙極易受微小陰燃火源,如未熄滅的煙頭等引燃。
極乾燥天氣加劇火勢
現場調查更揭示工地內吸煙問題十分普遍,除了宏昌閣平台外,宏智閣竹棚架及宏昌閣天台的閉路電視均捕捉到工人吸煙及隨處拋棄煙頭的畫面;問卷調查中,多達105名居民表示曾目擊工人吸煙或在棚架上發現煙蒂。起火當日天文台正發出紅色火災危險警告,相對濕度介乎40%至50%,極乾燥的天氣大幅降低物料含水量,令陰燃火源迅速演化為烈火。
天井積聚建築雜物 火勢垂直蔓延
報告又指,宏福苑大火之所以會在極短時間內蔓延至多座大廈,是由於三種相互作用、互補的火勢傳播模式共同作用,一是凹槽內的極速垂直蔓延(Rapid Vertical Fire Spread)。宏福苑大廈設計設有凹槽(光井/天井),當宏昌閣平台起火後,火勢迅速蔓延至凹槽內積存的大量竹棚、尼龍帶、木板、帆布及聚乙烯窗蓋。
凹槽形成的「煙囱效應」(Chimney Effect)將熱氣體與未完全燃燒的熱解氣體(Pyrolyzed Gases)向上引導;加上強勁東南風引入充足氧氣,熱解氣體在凹槽上方被點燃,瞬間吞噬整座大廈共31個樓層。大火共燒燬共562個單位,其中超過九成、即518個單位位於火勢迅速蔓延的凹位附近。
二是建築外牆火勢蔓延至單位內部(Façade to Interior Spread),高溫與烈焰沿外牆上升時,透過單位開啟或破損的玻璃窗、抽氣扇及冷氣機機位直入室內。四川燃燒實驗更發現,極高強度的熱輻射(Radiant Heat)即使不直接觸及火焰,亦足以直接點燃室內的窗簾、傢俬及衣服。單位一旦起火,濃煙與高溫破壞單位木門,甚至沿走廊蔓延至鄰近原本外牆未受損的單位,形成「內部二次蔓延」。
斜擋網非阻燃 成集火平台
最後是火滴與墜落殘骸引發二次點燃(Secondary Ignitions),強風將火屑(Embers)吹送至數十米外的其他大廈天台或外牆;同時,未具備阻燃(FR)性能的塑料安全網及帆布在高溫熔化後,滴下帶火熔滴(Flaming Droplets),點燃下層及地面堆積的易燃物。此外,斜擋網(Catch-fans)原本用作收集墜物,卻因鋪設了非阻燃帆布,反而成為攔截飛火的「集火平台」,導致火勢橫向快速推進。
傷亡嚴重有五大因素 包括消防警報系統失效
而專責小組在四川實驗進行的第11至13次的對比測試明確證實,若使用符合標準的阻燃(FR)安全網及帆布,火勢在源頭即可受到控制或自熄;反觀宏福苑現場採樣的安全網與非阻燃帆布組合,不僅無法阻止火勢,反而成為火勢跨樓層、跨大廈蔓延的致命燃料包。
報告在結論部分指出,本次大火造成如此慘重傷亡,主要歸咎於五大關鍵因素,一是凹槽效應令火勢數分鐘內直達頂樓,居民幾乎毫無逃生時間窗口;二是坍塌的燃燒竹棚及外牆殘骸堆積於大廈出入口及地面逃生路徑,阻礙居民逃生及消防救援。
三是消防警報系統失效,警報未有及時鳴響,嚴重延誤居民的警覺與撤離行動;四是大廈外牆窗戶被發泡膠板遮擋,居民無法觀察戶外煙火狀況,削弱對環境危險的判斷;最後是逃生環境惡劣(Tenability Loss),大量濃煙及毒氣滲入樓梯間及公共走廊,導致逃生途徑極速失守。
大火屬人為疏忽、材料監管漏洞及特殊建築結構疊加引致
專責小組強調,宏福苑大火是一場由人為疏忽、建築材料監管漏洞及特殊建築結構疊加引發的重大悲劇。報告亦呼籲當局必須全面檢討大修工程的安全監管體系、嚴格實施外牆防護物料的阻燃認證,以杜絕同類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