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消費保障|消委會正升級跨境投訴系統 灣區組織可查閱進度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今年10月1日起實行,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的消委會聯同香港及澳門消委會開展跨境協作,包括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台」,若港人在內地遇到消費糾紛可「一鍵投訴」。
香港消委會今日(14日)指,現時已經與36個地區的消保組織,包括30個內地省市及澳門,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為提升處理跨境消費爭議的效率,正升級投訴管理系統,未來大灣區九市等已簽訂合作協議的消保組織,可登入系統查閱跨境投訴個案的進度。消委會將持續與大灣區消保組織合作測試產品,按需要聯合發布消費警示。
10月1日起實行 平台重點「一鍵投訴、一網轉辦」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上月31日通過《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並在8月3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該《規定》共有11項條文,明確列明大灣區內地九市(即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及肇慶市)消委會,透過簽署合作協議或備忘錄,與港澳消委會開展跨境協作。
跨境交流合作包括展開聯合消費調查、聯同處理跨境消費投訴、聯合發布消費警示等,並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台」,實現跨境消費者「一鍵投訴、一網轉辦」,相關合作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行。
廣東省2025年8月邀消委會加入「灣區標準」工作組
消委會今日指,過去一直探討如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升處理跨境投訴的效率,以及與大灣區內各個消費者保護組織加強合作,優化大灣區消費環境,歡迎落實推行《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認為有助促進跨區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並更有效保障大灣區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委會表示,2025年8月獲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邀請加入「灣區標準」工作組及成為起草單位成員後,同年10月成立「跨境消費保障及電商發展工作小組」,匯聚本港營運的主要電商及電子支付平台、內地主要社交媒體、行業協會及企業的高層代表,就跨境消費投訴趨勢、「灣區標準」等相關標準制定及行業最佳實務等議題,提出專業意見。
消委會目前與36個地區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
消委會又指,同年底落實與廣東省消委會合作推行內地協作計劃,並以廣東省為試點,除推進「灣區標準」工作外,亦從五個主要範疇推動協作計劃,分別為政策倡議、研究項目、處理糾紛及培訓、教育及宣傳推廣,因此樂見上述五大範疇獲納入《規定》的十個工作領域中,相信能在現時行之有效的合作基礎上,能進一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
消委會指,自2017年起與各地消保組織簽訂合作協議,現時已經與36個地區的消保組織,包括30個內地省市及澳門(已涵蓋9個大灣區城市),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在獲得投訴人同意後,消委會可協助將個案轉介至商戶所在地的消保組織,由對方聯絡商戶並進行調停,反之內地消費者在香港遇上消費糾紛,亦可尋求當地消保組織協助,將投訴個案轉介至消委會跟進。
未來內地消保組織可登入投訴管理系統查閱進度
消委會透露,為提升處理跨境消費爭議的效率,正優化投訴管理系統的功能,以及處理與跟進轉介個案的流程,未來當完成系統升級後,在獲得投訴人同意下,已簽訂合作協議的消保組織可直接登入消委會的投訴管理系統,查閱相關跨境投訴個案的進度,全程均須嚴格遵守當地有關個人資料及個案保密、個人訊息保護、個人隱私保障的法律規定。
消委會認為,此安排將提高處理透明度及整體服務效率,逐步邁向達致「灣區標準」下《跨境消費投訴處理工作指南》制定的目標,進一步加強大灣區消費者保障合作。
消委會將持續與大灣區合作測試產品 按需要聯合發布警示
《規定》第六條列明,大灣區與港澳消委會圍繞重點消費領域、消費者投訴集中的行業、社會熱點消費以及新型消費問題,聯合開展商品和服務比較試驗、消費體察、消費調查等,並共同發布結果。
消委會則指,將持續與大灣區消保組織合作進行市場調查及產品測試,向三地消費者提供實用資訊,並按需要聯合發布消費警示,協助消費者更了解三地相關的法律法規差異,共同為區內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