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何永賢稱96.5%業主接受收購 促餘下業主限期前簽建議信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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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28日)表示,截至昨日已收到96.5%宏福苑業主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尚有70戶宏福苑業主未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促該些業主於下周一(8月31日)限期屆滿當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簽署及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2025年11月27日,宏福苑大火第二日仍未救熄。(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尚餘70戶未接受收購

何永賢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截至昨日已收到96.5%、共1,914戶宏福苑業主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本周一有超過100戶宏福苑業主未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至昨日餘下70戶。

宏福苑業主向特區政府出售業權涉及三個步驟,一是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二是簽署出售所屬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三是完成轉讓契約。完成第一步的業主可按其所屬批次參與電腦隨機排序;完成第二步的業主將會獲邀揀樓;至完成第三步,房委會及房協方會與該業主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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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特設銷售計劃」業主 9月底前開始揀樓

她又表示,房屋局將會按6月30日或之前及8月31日或之前收到的回覆,分批為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進行電腦隨機排序,並安排揀樓。而「特設銷售計劃」下的售樓工作,包括在下月為參與計劃的業主進行電腦隨機排序,並會將有關結果以信件形式通知宏福苑業主,再分批按每日約50至80戶的數量,於9月底前開始進行揀樓。

何永賢表示,距離限期屆滿餘下三天多,其他未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要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把握機會」,於距離限期屆滿前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已交回「信件」的業主亦及早簽署《買賣協議》,以期於「特設銷售計劃」下購買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