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生涉在長洲非禮及強姦一名女童 准2千元保釋至11.23再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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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學生涉在長洲強姦及非禮一名女童被控,案件(ESCC 2097/2026)今(31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鄭潤聰把案押後案件至11月23日,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准被告以2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遵從宵禁令,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和重返案發地點。

被告黄偉杰,17歲,持雙程證來港,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6年8月1日至29日間某日,在長洲山邊路某單位內強姦女童X;及在同月29日非禮X。

警方需時向事主X作錄影會面

控方透露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事主X的錄影會面和醫療報告,並要檢驗被告的手機等。鄭官准案件押後,亦准被告期間以2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可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重返案發地點,並須居於報稱住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每晚10時至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