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深水埗劫殺案 被告癌細胞上腦 陪審團一致裁定不適合答辯
內地漢涉在1991年參與過一宗發生的深水埗槍殺劫案,案中並有一名男店員死亡,他2023年再來港時被捕,並被控謀殺和企圖搶劫罪。辯方昨指被告患肺腺癌第四期,癌細胞已擴散至腦部,他接受腦部手術和治療後,情況仍惡化,現不了解法律程序,也不能向律師作出提示,認為被告不適合答辯。案件(HCCC1/2025)今(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半小時,一致裁定被告不適合答辯。
被告文稳業,61歲。他被控於1991年6月9日,在深水埗北河街1A號地下信發公司內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謀殺男子鄭啟霖,和企圖搶劫鄭啟霖、鄭芝、羅少峰和蔡杏俏。
被告2024年曾作開腦手術
辯方昨讀出同意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11月11日,經深圳灣入境來港時被捕,自此被還押。此外,被告被診斷患有肺腺癌,癌細胞擴散腦部。於2024年7月,被告在伊利沙伯醫院進行左腦開顱手術,切除腫瘤。手術後,被告接受電療和化療。而精神科醫生蘇瑋琳和廖清蓉均指,被告不適合答辯。
被告不能憶述工作及為何來港
辯方其後讀出兩名精神科醫生的報告,其中蘇的報告提及,被告在港出生,被捕前在內地居住。被告不能憶述在內地的工作經驗,以及為何來港。
能道出姓名但不能講及身處的時間地點
兩名醫生均指,被告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時,對大部份問題都沉默不語,有時則會點頭回應。蘇瑋琳指,被告在會面時看似疲倦,經常閉上眼睛。廖清蓉則指,被告有時會回應「唔知道」、「唔記得」。被告可以道出自己的名字,但不能講及身處的時間和地點。
醫生認為被告不明白法律程序
此外,兩名醫生指被告不明白法律程序。其中蘇指,被告知道被控謀殺,但未能講述控罪詳情。而廖則指,被告不能講述面對什麼控罪,亦不能道出認罪和不認罪的分別。在此情況下,兩名醫生均認為,被告不適合答辯。
辯方庭上陳詞亦時,被告不能講述案發時發生何事、自己是否涉案或到過案發現場,他不能向律師團隊給予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