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藝導師性交後才知女方12歲 女童滿13歲後再兩度性交 認罪候懲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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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卅的棋藝導師,在角色扮演活動認識一名女童,二人發展成情侶後性交,女童自稱15歲,兩人性交後,她自爆其實只有12歲。惟二人繼續交往,女童家人亦知二人關係,並曾邀導師到家為女童慶祝13歲生日,導師亦在明知女童未成年下,與女童到酒店性交,女童母後來發現,事件最終報警。

導師被控多項非法性交罪,案件(DCCC 1544/2025)今(4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處理,導師認其中3罪。暫委法官韋漢熙將案件押後至10月2日判刑,待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及女童的創傷報告,被告續還柙候懲。

原被控5罪被告只認其中3罪

被告陳冠匡,38歲,承認1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2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2024年12月某日至2025年4月6日,在長洲龍仔村某單位,及尖沙咀加連威老道連威大廈The Loop Hotel某房間內,與女童X非法性交。被告原另涉的2項與未滿16歲女童非法性交罪,獲存檔法庭。

被告陳冠匡在荃灣法院承認3項非法性交罪。(資料圖片)

首次性交時X自稱15歲

案情指,女童X於2024年僅12歲時,參與角色扮演活動,並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二人之後成為情侶,同年12月某日,在被告長洲龍仔村住所的睡房首次性交,當時X向被告自稱15歲,過程由X作主動。庭上透露,X在錄影會面上有提及:「我直接除佢條褲。」過程亦有使用安全套。X至同月底才向被告透露她其實只得12歲。

被告知X年齡後再兩度性交

2025年1月,X家人邀請被告到X家慶祝X的13歲生日,被告有為X撰寫情信,並祝她13歲生日快樂,亦有關心X的精神問題。同年3月14及16日,已年滿13歲的X,與被告在尖沙咀The Loop Hotel的房間內性交,期間有用安全套,二人在酒店逗留2至4小時,及後X有服用緊急避孕藥。

X母同月得知二人發生性行為,向被告詢問,被告承認知道X未成年及知其行為是犯法。被告去年4月11日被捕。

情侶關係屬公開 家人不知有肉體接觸

法官問及X的家人曾邀請被告到X家為X慶生。辯方指二人的拍拖關係是公開的,但家人不知二人已有肉體關係。辯方又指,被告去年4月被捕後一直還押,在獄中完成電腦室內設計課程,自力更生,努力重投社會。被告的親友及家人亦有為他撰信求情。

庭上亦透露,X在其中一次性行為後,因發現安全套破掉,故有服用緊急避孕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