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感染控制處主任馬紹強衝紅燈危駕罪成沒呈報 遭醫委會警告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感染控制處主任馬紹強2024年12月因在沙田衝紅燈與對面行車線電單車相撞,被判危險駕駛罪成,但他未在規定期限內呈報醫委會,涉嫌專業失德。醫委會今早(5日)聆訊時馬紹強認罪,求情時承認有疏忽,研訊小組考慮到案件性質與嚴重程度,決定向馬發警告信,但不會就此刊憲。
馬紹強被指身為註冊醫生,在2024年12月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同時未有按規定在28日內就定罪通報醫委會,涉嫌專業失德。
沙田衝紅燈與電單車相撞 前年12月因危駕被判罰$3000及停牌半年
醫委會秘書處代表律師陳心妍引述案情指,事發時,馬紹強駕駛私家車在沙田小瀝源路右轉入大老山公路,其間衝紅燈,並與對面行車線的電單車相撞。電單車司機背部受傷,被送往醫院治理,同日出院。馬紹強在2024年12月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3,000元及停牌半年。
有事先呈報將被定罪 但在醫委會秘書處要求下翌年4月才交定罪資料
今日醫委會案情指,馬紹強在2024年11月17日,就執業證明書申請續期時,已事先通報將被定罪。惟定罪後,馬未有呈報醫委會。負責處理續期申請的衞生署中央註冊室之後通報醫委會,馬在醫委會秘書處要求下,在翌年4月提交定罪資料。
醫委會裁發警告信但不會刊憲
馬紹強今日自行出席聆訊並認罪。他向委員會提交求情信,求情時承認有疏忽,明白即使已事先通報有待決的控罪,仍有報告定罪的責任。研訊小組退庭商議後,裁定他專業失德。研訊小組主席蔡堅指,考慮到案件性質與嚴重程度,決定向馬發警告信,但不會就此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