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開槍|資深警官指刀捅可致命 0.5秒千鈞一髮開槍屬合理決定
屯門市廣場昨晚(15日)發生開槍案,34歲越南裔本地男子,闖入DONKI廚房取走利刀後,挾持一名女途人,最後遭警員連開兩槍擊斃。有資深警官直言當時擎槍警員沒有掌握太多有關兇徒的個人資訊,眼前兇徒有利刀在手、女途人生命受威脅,只有「0.5秒的決定」,開槍屬於合理。
死者母親及親友在殮房認屍期間,有親友哭訴警方為何要開槍打死他,質疑射腳可令他失去活動能力;亦有網民指近距離開槍,有機會傷及該名被脅持的女途人。
一名資深警官接受《香港01》訪問,認為事件千鈞一髮,開槍是合理的決定。他指出,相信當時擎槍警員未掌握太多資料,「未知佢係精神病、受毒品影響之類」,當時當地的角度,只知有人在商場持刀四圍揮舞,嚇到途人四散,並意圖斬人;而對方手持的並不是刀仔,是一柄大刀,女途人被捉住,背靠牆壁,生命備受威脅,若捅中女途人足以致命,「可能拉埋嚟捅一刀,刀太長,就致命」、「唔開槍個女途人好大機會會無命」。
「呢個決定真係千鈞一髮」該名資深警官分析,兇徒未必願意談判,有可能揮刀襲擊女途人,「好近,女途人喺前面,同兇徒唔知有冇半個身位,幅度好窄」、「把刀太長,會致命」。誠然開槍有機會打到女途人,「但相信佢哋(警員)有信心,嗰下好直覺地開槍」。
他指出要「early intervention(早期介入)」,特別是恐佈活動中,有致命武器出現,有機會造成傷亡,要主動介入,而非封鎖現場等談判。他強調:「係0.5秒的決定,當時當刻唔會有咁多資訊,唔會有時間坐低分析。事後質疑太多嘢,係唔太公平。」因此他認為「及早介入係啱,開槍嗰下,一定係合理」。
至於何以沒有使用太多的胡椒噴劑,高級警官稱胡椒噴劑對一般人是有效的,但若受毒品或酒精影響,未必有用。過程中,先口頭警告,然後使用胡椒水劑,再開槍,由非致命武器升級至致命武器,均符合守則。
有影片可見到,警員開槍後,增援隨即從屯順街跑至屯匯街開槍現場支援,有增援人員高呼「開槍有冇?邊個開嘅?」開槍警員回答﹕「有開」並舉手示意,同袍隨即安排他離開疑犯及替補其工作。資深警官表示,因為開槍後,無論是否打中目標,心理上會好震撼,當刻要退下來,交其他同僚跟進處理,「等佢休息下,組織返件事」。若增援未到或人手不足時,該警員會繼續其工作確保現場受控。
他相信開槍警員事後會見警隊心理服務科,預料他們可以繼續工作,「相信(開槍)係無錯,係正確決定,唔會被調去做文職,可能放吓假,唔會人事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