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嶺狗咬死人|動保界指界定混種狗監管模糊 獸醫靠目測易偏差
打鼓嶺周四(20日)晚發生狗隻咬死人事件,漁護署署長黎堅明今日(21日)證實,涉事狗隻相信是混有格鬥犬血統,但為何其晶片顯示為「唐狗」,則仍有待調查。
有動保組織人士表示,目前登記狗隻程序由註冊獸醫把關,主要從狗隻的外貌特徵,以目測判斷其品種,難免會出現偏差。尤其界定「混種狗」存在客觀難度,例如唐狗屬於混種犬,若狗隻基因混雜了鬥牛㹴或其他品種,獸醫難以單憑外觀精準判斷其品種比例,亦無硬性規定須列明混種比例。獸醫若將相關狗隻登記為「混種狗」,在技術及法例上均符合現行程序,但亦反映出法例對混種狗隻的監管邊界較為模糊。
打鼓嶺坪洋村周四晚(20日)發生的狗隻咬死人事件,漁護署署長黎堅明今日(21日)證實,涉事狗隻相信是混有格鬥犬血統,並非一般唐狗,但其晶片為何會顯示為唐狗,則仍有待了解。
狗隻領牌靠獸醫把關 單憑外型特徵目測辨別品種易有偏差
根據狂犬病規例的規定,所有年滿5個月大或以上的狗隻,必須植入微型晶片、接種狂犬病疫苗並申領狗隻牌照。漁護署網頁資料顯示,狗主有數個途徑申領狗牌,包括到署方的分區動物管理中心、防疫注射及發牌站;任何獲認可的私人獸醫診所;愛護動物協會中心。
動保組織「毛守救援」Kent表示,領牌、晶片、打針是「一條龍」,以向私人獸醫申請為例,獸醫會協助將所有文件、報告等交予漁護署,漁護署批核後,再將牌照交予獸醫給狗主。據他所知,漁護署如未見過申領牌照的狗隻,只能靠獸醫把關。
不過,他指無論是漁護署獸醫或私人診所獸醫,現時都是依靠「目測」辨別狗隻品種,雖然現時有基因檢測技術,可以更清楚明辨品種,但「冇人會驗DNA」,當中牽涉時間及金錢,亦必須得到狗主同意。
Kent認為,目測必定有偏差,故負責的獸醫經驗十分重要,如不確定便要更多專業獸醫協助判斷。若獸醫懷疑狗隻有格鬥犬成份而不予發牌,狗主不滿決定欲推翻,可自行帶狗隻前往私家公司,花費數千元進行DNA基因檢測以確認品種,報告會列明品種所佔的百分比。
混種狗與唐狗英文同為Mongrel
Kent又透露,其實只要狗隻並非百分百純種狗,登記資料很多時會被定義為混種/混血/雜種狗,亦泛指唐狗,英文名同為「Mongrel」,而且每隻混種狗的比例不一樣,如沒有驗DNA,無法確定品種所佔的百分比。
至於漁護署署長黎堅明今日會見傳媒時表明,混有格鬥犬血統的狗隻,在法例上仍會將其歸類為格鬥犬。Kent稱,現存的持牌格鬥犬必須有來源紙、血統等資料嚴格規管,如再發牌亦一樣,如按照黎署長說法,他認為署方須調查清楚為何晶片上會顯示為唐狗,同時在發牌上加強監管。
目前法例已將4種特定犬種列為「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和日本土佐犬,以及這些品種的混種狗。據了解,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曾向獸醫發出電郵,建議將原本就是混種的唐狗寫為「Mongrel」,如非必要盡量避免將狗隻品種寫為混種犬,唐狗即視原本就是混種犬的唐狗為一個品種因此容易造成混淆。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創辦人麥志豪亦稱,現時獸醫主要從狗隻外貌特徵判斷其品種,較少進行DNA基因測試,依靠醫獸憑其專業和經驗作出判斷。若獸醫未有如實辨識或申報法定危險狗隻,發放相關證書的獸醫可能需承擔法律及專業責任。
麥志豪指難憑外表判斷混種狗品種比例 獸醫籠統列混種仍符程序
不過,麥志豪說在實際操作上,界定「混種狗」存在客觀難度,如唐狗本身屬於混種犬隻,若狗隻基因混雜了鬥牛㹴或其他品種,獸醫難以單憑外觀精確判斷其品種比例。因此,獸醫若將相關狗隻登記為「混種狗」,在技術及法例上均符合現行程序,但亦反映出法例對混種狗隻的監管邊界較為模糊。
至於現時是否有科學方法精確鑑定狗隻品種,麥志豪表示,技術上確實可以透過抽取DNA樣本進行基因鑑定,但極少狗主會採取此做法,早年的寵物市場相對規範,純種狗隻普遍附有完整的出生證明(出世紙),能清楚追溯至父系與母系的家族譜系,故售價較昂貴。過去十多年市場風氣改變,不少狗隻源自私人繁殖,缺乏正規紀錄與出生證明,市場普遍單憑狗隻外貌特徵作粗略判斷。
麥志豪續指,若要準確釐清狗隻的品種比例,除非狗主極為堅持進行基因檢測,否則最標準且符合法律效益的做法,是尊重並採納獸醫的專業評估。為改善執法及監管效能,麥志豪建議政府考慮調整指引,提高危險狗隻的定義門檻,杜絕任何灰色地帶。
麥志豪補充說,除了品種界定外,制度層面亦應盡快落實「謹慎責任」相關法例,若明確立法規定狗主的照顧責任,狗主如未有妥善牽引狗隻或佩戴口罩,即屬違法。他認為此舉能有效督促狗主嚴格遵守安全指引,亦可避免有人只視養狗為興趣,忽略其所需負的責任,即使為狗主飼養狗隻增加難度,但可使動物得到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