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扣薪】遲到、遺失物品可被扣人工 小心3大扣薪地雷

撰文: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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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1分鐘扣1蚊人工!」這樣的公司規矩,大家不可能沒有聽過,甚至更可能是這條規矩下的「苦主」。
香港打工仔的工時位列全球首位,一星期返工返足50小時卻只賺得月薪一萬幾千元,OT沒「補水」也先不說了,萬一朝早肚痛、塞車、懶床,遲到在所難免,原來據《僱傭條例》指,老闆的確有權在此情況下扣減員工的工資。
不想「一失足成千古恨」,還想知道其他扣薪的指定情況是什麼?以下的「扣薪地雷」你一定要知!

塞車、壞車、身體不適……無論原因是什麼,在公司的立場看只有一項:你遲到!(視覺中國)

若偶爾因塞車、肚痛或交通工具故障等原因而遲到,打工仔的所有解釋對公司來說可能都只是掩飾,老闆就連一聲「唔該」也不用說,就已有權扣掉大家的薪金,讓大家只得眼白白看着血汗錢從指縫間溜走。

公司要求員工上班打卡,遲到者會被扣薪的事情屢見不鮮,而單以「扣薪」的行為而言,勞工處表示:「在《僱傭條例》列舉的情況下,老闆扣員工的薪金,是合法的。」《條例》列出了9項合法扣薪的情況,記者選出其中3個打工仔最易「中伏」的「扣薪地雷」以供參考,不過謹記有關的內容指引只按《僱傭條例》解釋,如大家遇有特殊案例或狀況,或覺得自己受到不合理待遇,應向勞工處投訴或徵詢其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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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易中地雷:遲到

衝呀!遲到逐分鐘扣錢㗎!(視覺中國)

打工仔上班有時,午膳有時,最容易「中雷」的當然是遲到,而在公司立場,遲到就是缺勤。據《條例》指,若僱員缺勤,僱主是有權不向員工發放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記者曾就此追問勞工處「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是否用「月薪除以上班時間計算」,該處回覆指「法例並沒有提供公式計算,此乃指扣除的薪金在合理範圍內,假如遲到1分鐘扣1,000元就不合理了。」

雖然《條例》在此項上並沒有明確指引老闆因員工遲到扣薪的金額上限,不過假若僱主扣除員工的薪金超乎實際缺勤的時間,即屬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最驚險地雷:損毀及遺失

收銀員最怕:收錯錢!(資料圖片)

「最鋒利的刀都會有生鏽的一日」,若公司交給大家使用的電腦、器材、貨品及設備一旦落在你手上就壞掉,又或是大家一個不留神將它們遺失了……沒錯,員工是會被扣薪的!

不過,《條例》亦指明,老闆每次只可按物品的價值扣除,並以不超過300元為限。例如,公司的電腦市值4,000元,一旦員工因疏忽或失職而令它損毁,老闆最多只能從員工的薪金中扣掉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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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收銀員或服務業從業員都較容易踏中此「地雷」,一旦打烊「埋數」時發現少收了客人的金額,按《條例》指,這屬於「因疏忽或失職而遺失僱主的財產」,老闆可合法要求按少收的金額總值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每次上限也是300元

然而,假設該名員工非常倒霉,一次又一次損毁或遺失公司的物資及財產,《條例》亦保障了員工不會被扣薪扣至0元,甚或需要倒貼。按《條例》表示,老闆扣薪的金額不得超過員工工資期所得工資的4分之1,即是就算「扣到盡」,老闆最少向該員工支付該工資期的4分之3薪金

「BB」地雷:侍產假

家中添了新成員,家庭開支漸多,小心避開「扣薪地雷」!(資料圖片)

家中添了新成員,實在可喜可賀!

愈多愈多公司重視員工的家庭需要,提供有薪侍產假,不過,若員工在放取首天侍產假後的3個月內,又或領取侍產假後離職,卻仍未向公司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老闆便有權從新手爸爸的薪金中扣回已發放的侍產假薪酬。有了小寶寶,家庭開支將增加,新手父母宜避免踏中此「地雷」而被扣除薪金。

*「所需證明文件」可按各公司的要求而有不同,有的公司可能需要孩子的出生證明副本,有的公司則可能需要員工與孩子的合照,《條例》中亦沒特別列明文件種類。

其他於《條例》列明的「可扣薪情況」如下:

1.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4分之1;

2.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3.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4.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5.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6.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