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5大家庭津貼懶人包!在職家庭津貼/新生兒獎勵 即睇申請教學
家庭津貼|政府為減輕家庭的生活負擔推出不同津貼,可以幫補家庭日常開支。由生育、托兒,再到在職家庭,甚至重返職場的家長,都有相關津貼可以申請。以下盤點政府5大家庭福利津貼,一文睇清申請資格、津貼金額及申請方法!
盤點政府5大家庭津貼
1. 新生嬰兒獎勵金 今年10月底截止
為鼓勵市民生育嬰兒,政府會向合資格的父母,就每名於2023年10月25日起出生的嬰兒給予二萬元的現金獎勵,計劃為期三年,於2026年10月24日截止。父母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可同時提交獎勵金的申請。
申領資格
1. 嬰兒須於2023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間在香港出生。
2. 在遞交申請時,父母其中一方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提交申請及時限
1. 必須由父或母本人提交申請及領取現金獎勵(不能授權他人代為申請或領取)。
2. 父母應於嬰兒出生42日內,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時申請獎勵金;如未能的話,也要在嬰兒出生當天起計6個曆月之內提交申請。
申請方法
‧ 親身辦理:在出生登記處親身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合資格父母可就獎勵金一併作出申請。
‧ 網上申請:使用者須先登記成為「智方便+」的用戶,使用入境處的網上辦理出生登記系統申請。
2. 幼兒中心家長津貼 無入息審查每月最高$1,000
社會福利署提供幼兒中心家長津貼,正接受全日制資助幼兒中心服務的幼兒的家長,可經所屬全日制資助幼兒中心提交 「幼兒中心家長津貼」 申請,無需入息審查。每月可獲最高$1,000津貼。
申請方法
申請人需填妥夾附的同意書並經幼兒中心交回社會福利署辦事處。
發放方式
社會福利署會將「家長津貼」發放到子女入託的幼兒中心,直接資助幼兒的每月月費,直至幼兒離開全日制資助幼兒服務中心為止。
如幼兒期間轉至另一間資助幼兒服務中心,「家長津貼」會隨之轉至新幼兒中心並繼續發放。惟若幼兒在同一個月內先後入託不同幼兒中心,該月的「家長津貼」只會發放到第一間幼兒中心。
不合資格申請人士包括:
1. 正領取綜援計劃下的照顧兒童津貼,幼兒中心月費已全數由綜援支付;
2. 已獲其他政府資助而無須支付幼兒中心月費的家長,例如已獲「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全數月費減免。
3. 長者生活津貼 每月可獲$4,345
長者生活津貼為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每月提供特別津貼,以補助他們的生活開支。長者生活津貼現時每月金額為4,345元。家長可為家中合資格的長者申請津貼。
申請資格(須符合所有條件)
1. 年滿65歲或以上。
2.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以及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居港最少一年。
3. 申報資產及入息的水平沒有超過規定限額。
4. 不得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傷殘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申請方法
‧ 親身申請:前往住址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
‧ 親友代辦:可由親友代為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
‧ 網上申請:透過網上表格提交申請
‧ 其他方式:可經電話、傳真、電郵或郵寄提出申請
‧ 轉介申請:可由政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轉介
4.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每月更可領兒童津貼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目的是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職津計劃的申請以住戶為單位,申請住戶達到工時要求,並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可以申領計劃下的基本津貼、中額津貼或高額津貼。
住戶成員工時合併計算:所有住戶成員的工時合併計算,申請人及住戶成員在同一月份可申報多於一份工作的時數。
入息及資產限額
政府早前已公布2026至2027年度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以下標準適用於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申領月份:
住戶人數 | 全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 | 3/4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 | 半額津貼 住戶每月入息上限 | 各項津貼 住戶資產上限 |
1人 | 12,500元 | 15,000元 | 17,500元 | 295,000元 |
2人 | 16,800元 | 20,100元 | 23,500元 | 400,000元 |
3人 | 21,000元 | 25,200元 | 29,400元 | 521,000元 |
4人 5人 | 26,500元 | 31,700元 | 37,000元 | 4人: 608,000元 5人: 675,000元 |
6人 | 27,600元 | 33,100元 | 38,600元 | 731,000元 |
7人 | 781,000元 | |||
8人 | 816,000元 | |||
9人 | 904,000元 | |||
10人 | 974,000元 |
津貼金額
每名合資格兒童還可以申領兒童津貼。視乎住戶入息,津貼以全額、3/4額或半額發放。合資格的兒童必須為15歲以下,或介乎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專上教育除外)。
每月總工時 (小時) | 每月每個住戶的津貼 | 每月每名兒童的津貼 |
144至168以下 (非單親住戶) | 全額基本津貼:$1,150 3/4 額基本津貼:$863 半額基本津貼:$575 | 全額兒童津貼:$1,610 3/4 額兒童津貼:$1,208 半額兒童津貼:$805 |
36至54以下 (單親住戶) | ||
168至192以下 (非單親住戶) | 全額中額津貼:$1,380 3/4 額中額津貼:$1,035 半額中額津貼:$690 | |
54至72以下 (單親住戶) | ||
192或以上 (非單親住戶) | 全額高額津貼:$1,610 3/4 額高額津貼:$1,208 半額高額津貼:$805 | |
72或以上 (單親住戶) |
申領期
申領期為遞交申請前剛過去的六個曆月。合資格住戶須就每六個曆月的申領期提出申請。例如申請人擬申請1月至6月的津貼,申請需於當年7月1日至31日提交,如此類推。申領期不可重疊。
申請程序
1.領取申請表格
‧ 網上下載:透過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網頁下載。
‧ 親身領取:於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轄下學生資助處索取。
2. 準備所需證明文件
所有申請:
‧ 所有住戶成員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 所有住戶成員的住址證明
‧ 申請人收款銀行戶口的存摺或月結單
‧ 工作時數證明
‧ 住戶入息證明
‧ 住戶資產證明
申請兒童津貼:
‧ 15歲以下兒童:與申請人/住戶成員的關係證明(如香港出生證明書)
‧ 15至21歲就讀全日制非專上課程青年:與申請人/住戶成員的關係證明,及課程資料(正修讀中/小學者除外)、在學證明
3. 遞交申請表
‧ 網上系統:透過「職學戶互通」電子服務平台提交申請。
‧ 郵寄表格: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和工時、住戶入息及資產等證明文件,郵寄至「觀塘郵政局郵箱62600號(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如郵寄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作遞交申請的日期。請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
‧ 親自投遞:需投遞到職津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轄下學生資助處/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社署福利辦事處的投遞箱。
4. 等待申請結果及發放津貼
完成處理申請後,申請人會收到書面的申請結果通知,而獲批的津貼會直接存入申請人的銀行帳戶內。
5. 再就業津貼計劃 全職兼職都可申請最高$20,000
不少全職家長在子女逐漸長大後,都會考慮重新投入職場。無論計劃找全職還是兼職工作,只要符合資格,都可申請勞工處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每名合資格人士可獲最高20,000元。
為鼓勵40歲或以上人士重投就業市場,勞工處於2024年7月15日至2027年7月14日期間,推出為期3年的「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對象為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
申請資格
參加計劃的人士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年滿40歲或以上。
2. 參加計劃前在香港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包括受薪工作、自僱工作或經營業務。
3. 可在香港合法受僱,不包括來港就業、就讀、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或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4. 與僱主沒有親屬關係。
5. 並非受僱公司的東主、合夥人或董事。
申請流程
1. 登記計劃:在計劃網頁登記或遞交紙本登記表格,每位參加者於計劃推行期內只須登記一次。
2. 尋找工作:經不同途徑尋找工作。
3. 申報就業個案:參成功就業後,須於入職後1個月內,遞交《申報就業表格》作出申報,另外遞交《參加者承諾書》,以及工作證明,例如僱傭合約、工資紀錄、出勤紀錄或員工證件等。
4. 申請第一期津貼:連續完成6個月工作後,2個月內向勞工處遞交工作證明,以及第一期津貼的《再就業津貼申請表格》。
5. 申請第二期津貼:連續完成12個月工作後,2個月內向勞工處遞交工作證明,以及第二期津貼的《再就業津貼申請表格》。
津貼金額
合資格僱傭期 | 再就業津貼金額 | |
全職工作 | 兼職工作 | |
第一期津貼: 連續完成6個月工作 | 10,000元 | 5,000元 |
第二期津貼: 連續完成12個月工作 | 10,000元 | 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