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報告首次點名台灣間諜:曾竊取「秘密級」軍事秘密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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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近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在兩會期間所作的工作報告的摘要,值得注意的是,報告首次點名台灣間諜,其更曾竊取高級別軍事秘密。

報告回顧了過去五年主要工作,提到審理了施正屏、李孟居、李亨利、沙塔爾·沙吾提等案件,是首次在報告中集中點名多個間諜。

其中,施正屏和李孟居都是台灣間諜,據報施正屏是台灣師範大學退休教授,多次打著兩岸學術交流的旗號,為台灣情報部門蒐集和套取大陸內部文件資料。2005年到2018年,他以台灣學者身份到大陸蒐集涉及政治、經濟、兩岸關係、政策法規等多個領域的情報,還通過公開套取、打探刺探、金錢收買、物質利誘等手段獲取「一帶一路」、亞太戰略等方面數據和內容,期間共領取間諜經費160萬新台幣(約40.7萬港元)。

最終,他在2020年11月間諜罪成,被判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人民幣。

至於李孟居是台灣新竹人,既是商人,也是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的理事。報道指,2019年,他在網上得知有武警在深圳集結,覺得這是向「台獨」組織表達忠心、體現能力的一個良機,遂秘密潛入深圳拍攝,再將內容傳回台灣以報功,卻在匆忙趕往碼頭準備離境時遭國家安全機關緝拿歸案。經鑑定,李非法拍攝的照片、影片為「秘密級」軍事秘密,涉及部隊集結地點、主戰裝備和數量,境外據此可測算出部隊級別、規模、戰力和作戰意圖,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據國台辦去年4月介紹,李已服滿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

另外,李亨利和沙塔爾·沙吾提皆被安全機關稱為「兩面人」。其中,李亨利已是第二次出現在最高法的工作報告中。其原名李滬祥,在上海出生,報道指他早年為避稅而入籍伯利茲,但其對某西方大國極度崇拜,平時都以該國華僑面貌示人。他在國內經商期間長時間地向在美敵對組織骨幹提供經費,資助境外敵對組織和人員危害中國家安全,支持「反中亂港」活動,配合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

李最後在2021年4月被以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人民幣。

而沙塔爾·沙吾提來自新疆托克遜縣,曾擔任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廳長。2021年4月,紀錄片《暗流湧動——中國新疆反恐挑戰》披露,新疆中小學在長達13年間,一直使用著包含血腥、暴力、恐怖、分裂思想等內容的維吾爾語教材,而這正是由沙塔爾·沙吾提的組織、策劃、指揮。數以百萬計的中小學生深受教材影響,間接造成了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暴力犯罪活動等一系列暴恐事件。

據當局2021年4月介紹,沙塔爾·沙吾提被以分裂國家罪、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