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出軌|太魯閣號事故案10人列被告 涉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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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本月初發生出軌事故,造成50人死,逾200人受傷。花蓮地檢署昨日(10日)再增台鐵、監造廠商聯合大地4名被告。
外界關心是否涉及官商勾結,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已掌握相關事證,但因涉及罪名很多,有待釐清後再做法律評價。

周芳怡指出,經指揮廉政署調閱相關資料,搜索7處、複訊6人,清晨釐清並掌握相關事證,認為4名台鐵及監造廠商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分別需繳交15萬至50萬元(新台幣,下同)不等的保釋金。

針對出軌事故是否朝官商勾結、貪瀆方向偵辦,周芳怡指出,已掌握相關事證,因可能涉及的罪名很多,不同罪名間會有互相競合、法條適用的問題,仍待釐清後再做相關法律評價,只能透露目前比較明確的是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

新增的4名被告都涉及過失致死罪,分別是監造商聯合大地李姓監造主任以50萬交保、張姓安全衛生管理人員30萬交保;台鐵花蓮工務段潘姓主辦工程司30萬交保、熊姓施工主任15萬交保。

據介紹,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現場上方進行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防護設施工程」,由李義祥等人集資使用具甲級執照「東新營造」借牌取得標案,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委託設計、監造技術。

截至目前,太魯閣號事故案的被告已達10人,除了新增的4名被告,還包括涉及過失致死罪的李義祥、越南籍移民工華心好;涉違政府採購法部分,具保被告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黃文利父子,以及朝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林長清與專任工程人員逢聖土木的楊金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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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