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江宏傑離婚 財產細節曝2人收入相差37倍將瓜分豪宅

撰文: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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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和江宏傑8日共同宣布結束4年婚姻,雙方除了和平協議離婚外,未來也將共同監護一雙兒女,未來小孩的主要生活地點也會在台灣,而2人結婚4年來約賺入2.6億元(新台幣,下同)的廣告代言費,加上位於高雄的百坪豪宅,財產細節也隨之曝光。

據悉此次離婚過程,2人透過協議方式平和地談離婚及小孩監護權,雙方有共識離婚,因此並未透過法院判決,而《日刊現代》4月曾報導,由於福原愛日前被爆出疑似不倫的新聞,處於不樂觀的情勢,即使成功離婚,她很有可能要支付一雙兒女的撫養費,更指出光是孩子的扶養費就超過2億日幣(約5千萬新台幣),很可能要花20年分期付款。而福原愛和江宏傑在高雄共同持有120坪、要價3900萬的房產,是昔日一家四口的愛巢,如今2人離婚,也將進行分產。

此外,福原愛婚前的收入就比江宏傑高出37倍,被稱之為「格差婚」,而日本《FLASH》曾公開退休運動員廣告價碼的排行,福原愛以675萬元台幣排名第8,江宏傑則是100多萬元,若是夫妻合體就有5、600萬元,結婚4年來約可賺進2.6億元,也因為是跨國婚姻,財產分配程序較為複雜,有律師曾表示一來一往可能至少會耗時1年,但2人僅花半年就處理完成,顯見並未彼此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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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宏傑宣布離婚恢復單身後,在IG發文寫道:「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很好喔,請各位不要擔心我,今天開始就有新生活啦GO!我會帶著大家的祝福一路走下去。」並附註「謝謝自己」、「感謝大家」、「我會當個負責任的爸爸」,他也附上自己一手抱著女兒「小小愛」、一手牽著兒子「小小傑」的背影甜照,似乎已經整理好心情、有信心勝任單親爸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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