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合謀定價 中原未被控告 施永青:進入司法程序、不評論

撰文:黃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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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市場萎縮,地產經紀生意難做。今年年初本港四大地產代理行發出內部通知,指示由今年1月1日起,所有一手新盤成交實收佣金必須最少2%或以上。當時引起競爭事務委員會(下稱競委會)關注,並指評估有關行為會否引起《競爭條例》下的競爭問題。此外,當時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地監局)也呼籲地產代理避免觸犯《競爭條例》,又指違反競爭守則可被施加罰款(最高為公司年度營業額的 10%,最長三年)。

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美聯物業、其管理層及香港置業,涉嫌連同兩間地產代理公司合謀訂定佣金比率。不過涉及案中的中原集團,由於申請《寬待政策》,協助調查,因此未被控告。

施永青:事件進入司法程序 現階段不作評論

中原集團創辦人及主席施永青回覆《香港01》表示,目前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作評論,以免影響司法公正,待日後事件有結論時再作評論。

競委會公布的案情指出,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間,地產代理商美聯與其競爭對手 - 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統稱「中原」) 協議訂定在銷售香港一手住宅物業時,必須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實收佣金,有關做法等同固定或限制了前線代理可向物業買家提供的最高佣金回贈(俗稱回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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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指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