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L8 Pro追尾鏟雪車司機昏迷骨折 安全氣囊未彈開是形同虛設?
今年春節,車主張先生駕駛理想L8 Pro 接載家人回家時在高速公路上追尾鏟雪車,致其顱骨骨折。交警部門認定張先生擔主責,鏟雪車未放置警示標識被判擔次責。不過,張先生稱事發當天是下雪天氣,其車速只有5、60公里/小時,但事發時車上的安全氣囊沒有彈開,質疑「形同虛設」。理想汽車未有回應事件。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張先生在湖南長沙市工作,2023年11月底,他以33.8萬元在長沙一間4S店購入一輛理想L8 Pro,平時用作代步,空閒時也會與家人自駕外出。
今年1月23日,張先生開車接載其姊姊和3名小孩回甘肅老家過年。他介紹,每開幾個小時就會停車休息,1月24日晚上8時40分,當他駛至吳忠市紅寺堡區的高速公路時突然下雪,不慎追尾鏟雪車。張先生的車頂被掀,軚盤變形,主副駕兩個安全氣囊未彈出,他滿臉是血,車身嚴重變形。
張先生稱,事發後他陷入昏迷,被救護車緊急送院救治,事後才得知「理想」緊急呼叫曾兩次致電他,但他處於昏迷狀態未有接聽。車禍造成其頭骨、顱骨等多處骨折,兩邊臉的神經受損,兩耳有積液流出,坐在後排的姊姊鎖骨骨折,還有兩個小孩受傷,萬幸已脫離生命危險。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張先生夜間行駛時遇雨雪路段未控制好車輛速度,被判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鏟雪車未擺放好施工標識和危險警示標識,被判擔次責。
張先生稱,他出院後委托保險公司將車拖到就近的銀川賀蘭服務中心檢查維修,他向該店申請調取車輛的EDR(事故資料記錄器)數據,對方曾承諾會提供此數據及氣囊未彈開的檢測報告,後來卻食言,「我們報警後,他們才給EDR數據,但只是口頭告訴我說,事發時的撞擊速度不夠,撞擊角度不夠,導致安全氣囊未彈開」。
張先生介紹,事發時車速有5、60公里/小時,「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懷疑兩個安全氣囊形同虛設」,並指自己想要安全氣囊未彈開的書面檢測報告,同時也想知道該理想車的安全生產標準。
理想汽車銀川賀蘭服務中心的負責人表示,他們沒有安全氣囊未彈出的檢測報告,當時只是口頭告知張先生安全氣囊未彈出的可能性,具體原因需第三方檢測後才能出具。
該負責人稱,經初步檢測並結合張先生車上的行車記錄儀分析得知,其左側車門及頂蓋吸收了大部分的碰撞能量,車輛正面防撞樑及機艙整體結構完整,碰撞橫向加速度及縱向加速度未達到彈開閾值,因此主副氣囊未展開。
負責人續稱,張先生提出的置換車輛復購政策抑底現金補償,都不符合三包法的相關規定,車輛本身沒有質量問題,建議張先生可以通過起訴等方式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