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紙遺囑要將健康汪星人安樂死 自私行為網民狠批:愛不是佔有

撰文:波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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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和大家分享過一個很窩心的新聞:58歲的趙女士擔心自己去世後無人照顧愛犬,想讓愛犬繼承自己的60萬遺產…

看得波妹兒心裏特別唏噓,不管是人類還是寵物,總有離開世界的那一天。如果是我家小可愛們先走,我尚且能夠接受,用一輩子去思念牠們。

但是如果我先一步離去,那可憐弱小的牠們該怎麼辦呀?►毛孩子有IG了,來追蹤我們吧!

「我死後,要讓我的狗陪葬。」自私殘忍的感情,根本不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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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大多數小夥伴和波妹兒的想法是一樣的。萬萬沒想到,竟然有人打着所謂的「真愛」幹出不恥之事!

1-主人因病去世,竟要求愛犬陪葬

據CNN報導,美國維吉尼亞州有位女士,養了一隻可愛的西施犬Emma。

一人一狗相處的很幸福,主人也對Emma很上心,給牠很好的生活。

結果不幸的事情發生了,主人在一次體檢中發現自己身患重病,並於不久後離開了人世。

在家人為她處理後事時,發現她生前所立遺囑中有一條奇怪的要求:「我愛我的寵物,即使死去也要和牠在一起!」

什麼意思呢?她要讓健康的Emma給她陪葬!

「死者為大」,更何況是已經公證過的遺囑。於是家人便按照她的要求,把Emma送到了當地的動物收容所,準備實施「安樂死」。

面對如此要求,收容所裏的人都驚呆了…經過檢查,Emma的身體相當健康,正常情況下再活幾年完全沒一點問題,醫生真的下不去手,這實在是過於殘忍!

大家想辦法和女士家人協商:如果他們不想接手狗狗的話,收容所可以幫忙找領養,Emma這麼可愛又親人,很容易就能找到新家的,相信主人「看到」幸福快樂的愛犬,泉下有知也會更安心啊…

但其家人完全拒絕,聲稱:「正是因為感情太深,所以Emma必須陪葬,如果牠真的愛主人,能永遠和主人在一起也會快樂的!」

最不幸的是,根據該州法律規定:寵物屬於個人財產。只要主人願意,安樂死這種「合法人道」的處理方式是允許被執行的。

即使收容所拒絕給Emma安樂死、即使動保志願者想要給牠找領養,但遺囑執行人還是找到了肯「做事」的獸醫。

最終,Emma被送往當地某家獸醫院進行安樂死,又被帶到寵物火化處,變成了一盒冰冷的骨灰,陪伴主人一同下葬…

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就這樣被「愛」綁架扼殺了!

2-什麼才是真正的愛?

對此有網友評論:這個主人是真的很愛狗狗,只是做法有些偏激而已。不然有幾個願意把自己的骨灰和狗埋在一起的?

還有網友説:我有時候看着我的貓咪也會想,如果我先牠一步走了,只留牠獨自在世上要怎麼辦?畢竟再沒有人會像我一樣那麼愛牠。與其這樣,不如和我一起走,總好過被其他人欺負啊!

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那以此類推,我們大家是不是可以做?

我家暴你,然後説:「我愛你,我怕你離開我!」

我跟蹤你,然後説:「我愛你,我想隨時看到你!」

我殺掉你,然後説:「我愛你,下輩子也要在一起!」

只是因為所謂的「愛」,就可以理直氣壯做出卑劣之事、可以心安理得被諒解,你自己看看這合理嗎?!

什麼才是真正的愛呢?

我愛家人般的寵物,所以我願意在能力範圍之內,給牠最美味的食物、最有趣的玩具,努力學習科學養寵的知識,生病了及時救治,有時間多多陪伴,讓牠可以在相對短暫的生命裏,健康快樂的多活幾年。

假如真的有一天,我不得不先牠離去,那我一定會強撐着最後一口氣,為牠找到更好的鏟屎官,然後在天堂的另一端,安安靜靜等待着牠的團聚。

因為我愛牠、護牠,所以我絕不可能把牠當物品來自私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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