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延任|DQ4、重新宣誓人大決定留白 譚耀宗:由港府決定

撰文:彭焯煒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全票通過有關《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議案,決定中訂明,現屆立法會續任不少於一年,直到新一屆立法會誕生。下一屆立法會經選舉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今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只是按特區政府請求,再作原則性決定,並無收窄立法會的職能,其他有關立法會運作等細節,包括早前被選舉主任DQ的4名現任立法會能否延任,以及議員是否要再宣誓,則要留待特區政府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有關《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議案。

譚耀宗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存在為第六屆立法會任期不斷延任而鋪路,他強調是因為疫情問題,人大常委會應特區政府請求,處理延後選舉一年所衍生的真空期問題。

對於人大決定列明現屆立法會續任「不少於一年」,譚耀宗解釋人大常委會是希望留有彈性,由於疫情發展難料,若明年不舉行選舉,則不需再提呈人大常委會處理。他又說,稍後官方會再發表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