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判刑|譚耀宗:案件依法依規處理 朱凱廸:家屬難助上訴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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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偷越邊境案昨(30日)判刑,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的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2年;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被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則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早(31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上表示,案件是依內地司法制度處理,形容是依法依規處理。他又指,若被告不服判決可在10日內提出上訴,上訴失敗亦不會加刑。
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在判刑後家屬難以協助提出上訴,因他們無法接觸當事人,他又指,官派律師與各被告簽署的合約已經完結,在一審階段結束後,官派律師已再無接聽家屬電話,未能協助提出上訴。

朱凱廸表示,在判刑後家屬難以協助提出上訴,因他們無法接觸當事人,又指官派律師與各被告簽署的合約已經完結,在一審階段結束後,官派律師已再無接聽家屬電話。(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譚耀宗:未來一定能探望當事人 惟注意疫下仍需隔離

譚耀宗認為,今次審訊是公開審判,有人大政協代表、記者及家屬參與,只是沒有網上直播,但他自己不清楚有哪位人大政協代表旁聽。他又指,10名港人家屬未來一定能夠探望當事人,只是可能現時仍未安排到哪個監獄服刑,但他提醒回內地探望仍需要14日強制隔離,家屬要作留意。

朱凱廸指,若大眾只單純分析判刑是否過重,是忽略司法制度的核心,強調若司法程序不當,無法保障當事人,正如其中一人家屬所指,「哪怕是入獄1日,都是冤獄」

他又批評,當局一直秘密扣押12港人,並派「自己人扮公開審訊」,被告亦被剝削自行委聘律師的權利,而官派律師只說當事人態度良好,未有替當事人道出案件中具爭議的地方。

▼12港人背景及監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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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相信社會都同意今次「判得好輕」

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相信社會都會同意今次是「判得好輕」,從法律角度而言,只是判決與偷渡相關罪行,判刑屬正常,對兩位未成年人亦有作寬大處理。她表示,內地刑期會計算已被扣押時間,相信待當事人刑期屆滿後才會有港深司法協作,但她預計被告能上訴減刑機會不高。

梁美芬又指,正常情況下家屬可以探視當事人,建議家屬要另找內地律師處理,她又相信香港法院在日後接收被告後,不會再讓他們保釋。

▼12港人家屬首次見記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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