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屬條例|內委會周四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立法會大會將不續會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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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兩項附屬法例已刊憲生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於明天(15日)召開特別會議,成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開展審議工作,明天立法會大會將不續會,今天(14日)大會未處理完的事項延至下周三(21日)大會處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內委會主席李慧琼,稱理解內委會將考慮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期望李慧琼盡快舉行特別會議,全力支持 「早一日、得一日」推進立法工作的目標。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到立法會解釋訂立維護國安附屬條例目的。(周令知攝)

立法會秘書處今天通知議員,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決定今天立法會會議只舉行一天,李慧琼指示內委會明天上午9時舉行特別會議,處理兩項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的附屬法例。

梁君彥回覆鄧炳強信函時提到,特區政府有責任盡早完成國安附屬條例立法工作,以更有效及時防範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今天未處理完的事項延至下周三(21日)大會處理。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刊憲生效的兩項附屬法例,包括禁止披露或妨礙駐港國安公署調查工作,規定要遵從公署簽發的法律文書,並將公署履職場所列為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