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屬條例|內委會周四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立法會大會將不續會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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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兩項附屬法例已刊憲生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於明天(15日)召開特別會議,成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開展審議工作,明天立法會大會將不續會,今天(14日)大會未處理完的事項延至下周三(21日)大會處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內委會主席李慧琼,稱理解內委會將考慮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期望李慧琼盡快舉行特別會議,全力支持 「早一日、得一日」推進立法工作的目標。
立法會秘書處今天通知議員,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決定今天立法會會議只舉行一天,李慧琼指示內委會明天上午9時舉行特別會議,處理兩項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的附屬法例。
梁君彥回覆鄧炳強信函時提到,特區政府有責任盡早完成國安附屬條例立法工作,以更有效及時防範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今天未處理完的事項延至下周三(21日)大會處理。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刊憲生效的兩項附屬法例,包括禁止披露或妨礙駐港國安公署調查工作,規定要遵從公署簽發的法律文書,並將公署履職場所列為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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