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屬條例|立法會委員會5小時完審議 廖長江:高效高質完成
撰文:陳立程
出版:更新:
立法會今日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的兩項附屬法例,委員會即日開會,經過合共三節、約5小時會議後,完成審議工作,15名委員與政府方面均沒有提出修訂。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形容小組委員會「高效高質」地完成審議,為達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目標,明日會向內務委員會作口頭匯報。
兩項附例分別為《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及《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前者包含15項條文,旨在為國安公署根據《香港國安法》履行管轄權制定機制。後者涉及兩項條文。
兩項附例採取「先訂立後審議」方式推行,已於本周二(5月13日)刊憲生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在小組委員會上指出,在全球地緣政治局勢震盪升溫的背景下,香港面對可能突如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中央於5月12日發表的《新時代的中國國家安全》白皮書中亦提到,有域外勢力加大插手中國事務,企圖透過所謂「香港問題」,對中國進行圍堵、打壓、遏制,香港必須致力防範、抵禦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分裂的活動,所以必須「早一日,得一日」及早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及時防範和化解隨時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
廖長江:達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標
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形容小組委員會「高效高質」地完成審議,為達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目標,明日會向內務委員會作口頭匯報。
國安附例審議|公眾拒收公署法律文書最高囚7年 做到這點可豁免⋯國安附例審議|拍攝禁地、跌錢入去執會否犯法? 政府咁答......國安附例審議|鄧炳強:公署行管轄權可能性相當低 但須未雨綢繆國安附屬條例|今日開始審議 23條立法原班人馬負責國安附屬條例|禁地貼告示禁擅入國安公署場所 警員登記記者證件國安附屬條例刊憲生效 列出六禁地 披露偵查最高囚七年國安附屬條例|刊憲即實施 鄧炳強:美國向華招叛國者、形勢嚴峻國安附屬條例 |劉兆佳:立法「有點遲」 梁美芬估計早已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