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例審議|鄧炳強:禁地完全無阻市民生活 路過打卡無問題
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今午(15日)繼續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兩項附屬法例附屬條例進行逐條審議,最後花逾5小時完成審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會見記者時表示,附屬法例參考香港已有的法例條文,完全符合《基本法》、《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保障的人權自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保障國家安全工作需一直完善,當局會適時審視條例。他強調禁地範圍不涉及私人民居及商業地方,不會對周邊社區帶來任何影響,例如路過打卡沒有問題,惟長期拍攝門窗及使用長鏡頭等,警務人員則有權要求離開。
完全唔會影響一般市民嘅生活,亦都唔會影響任何其他機構同組織正常運作。
林定國︰附屬法例完全符合《基本法》等所保障的人權自由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完成審議後,形容是充分顯示行政及立法各施其職,履行完善國家安全體制的憲制責任。他重申不論是法理及實際上,都必須盡快完成立法過程,附屬法例在周二(13日)列憲後已立即生效,認為盡早完成審議可確保法例的確定性。
林定國表示,附屬法例參考香港已有的法例條文,完全符合《基本法》、《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保障的人權自由。
6地點被列為「禁地」 鄧炳強︰完全唔會影響一般市民嘅生活
根據禁地宣布令,本港總共有6個地點被列為「禁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訂明具體程序及執行細則,沒有賦予國安公署任何新權力,政府也沒有新的責任。
至於禁地範圍不涉及私人民居及商業地方,不會對周邊社區帶來任何影響。「完全唔會影響一般市民嘅生活,亦都唔會影響任何其他機構同組織正常運作。」
國家安全工作需一直完善 當局會適時審視條例
鄧炳強又指,全球地緣政治正動蕩升溫,國家安全風險可能會突如其來。「正如較早前美國中央情報局對我哋國家宣傳招募叛國者,因此我哋特區政府必須居安思危,早一日得一日及早制定全面維護國家安全措施。」
鄧炳強強調,國家安全工作需要一直完善及維護,因此會適時審視,若有需要會繼續完善相關法例。
何謂「有意圖」?長期拍攝門窗、使用長鏡頭
對於市民有關「禁地」的疑慮,鄧炳強解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45條》已列明,警務人員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在禁地範圍內有權要求人們離開。
「我舉個好實際嘅例子,有啲人喺度影相,當然普通市民行過打卡影相,我睇唔到問題,因為冇任何意圖。但係唔係喎,你長期影住門口有咩人出入,長鏡頭影住公署嘅窗門,可能導致有人擔憂係咪影人工作,咁嘅情況下,我哋警務人員必須根據法例,根據國家安全情況同埋當時現場判斷,決定係咪邀請嗰啲人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