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例|小組委員會向內會匯報 肯定國安公署權力沒增加或改變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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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條例小組委員會主席廖長江,今日(5月17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作口頭報告,表示委員與政府均不會對附屬條例提出修正案。他又指出,委員在審議過程中,肯定兩項附例的內容均沒有超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授權範圍,也沒有增加或改變公署的職責和權力。
小組委員會昨日花了約5個小時,完成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兩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廖長江表示,委員會在審議期間提出超過150項意見及問題,政府亦詳細解答。委員認同國安風險突如其來、制訂附屬條例能夠做到未雨綢繆,建立機制更好地支持及保障國安公署有效依法履職。
今次立法將國安公署履職劃為禁地,廖長江提到,有委員擔心部分禁地毗鄰社區設施,政府需確保市民清楚禁地範圍,避免誤闖。
廖長江表示,小組委員會及政府均不會對附屬法例提出修正案。
兩項附例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制訂,己於本周二刊憲實施。根據程序,立法會可在附例提交後28天內舉行的會議上,藉決議修訂附屬法例,除非修訂決議獲通過,否則法例將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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