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雅婷疑帶議助選港姐 麥美娟:若與區議員職務無關則不能報銷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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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小花」西貢委任區議員莊雅婷早前參選港姐,惟及後宣布退出競選,解釋社會接受程度與設想有差距,影響區議會觀感,情況是自己不想見到的。不過,她到電視城面試當日,其助理帶保溫箱,派飲料給現場記者,然而保溫箱有辦事處聯絡方式,被質疑「公器私用」。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區議員辦事處開支是實報實銷,如並非與區議員工作相關則不能申領,政府目前無收到相關申領表格,亦無批出相關款項。

6月24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見傳媒,回應民建聯西貢委任區議員莊雅婷參選港姐。(潘耀昇攝)

報名時助理同行 自攜辦事處保溫箱向記者派飲料

莊雅婷參加港姐首輪面試時,自我介紹指叫「Angel」,現時24歲。有記者問她是否從事模特兒,她否認但笑顏逐開,表示當日有朋友陪伴到場。不過,當日她其實是與助理同行,亦有自攜保溫箱派飲料予現場記者,保溫箱上印有辦事處電話。

區議員莊雅婷參選港姐,但在報名翌日即宣布退選。(葉志明攝)

更改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 麥美娟:需將服務市民放在首位

麥美娟接受訪問時被問及相關事件,她表示如果用自己的錢支薪給助理,又或是用自己的錢交電話費,則不牽涉公帑。不過,她亦表示,區議員實報實銷的津貼必須用於區議員工作,政府會確保批准的報銷是為執行區議會職務。

至於是否需要更改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譬如要求區議員參與選舉活動、綜藝活動前需要事先申報。麥美娟重申,無論什麼活動都不能影響區議會工作,期望區議員工作達到市民的期望,將服務市民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