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公布選舉指引 增國安罪行為DQ條件 智方便可查選民資料

撰文:馮子健
出版:更新:

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3日)開始就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諮詢公眾。選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制定指引有兩個目的,第一希望以簡單易明方式提醒大家選舉法例的要求及規定;第二是為法例未涵蓋但與選舉有關的活動訂立行為守則,提供實務標準制定規範。

陸啟康表示,指引以上次立法會換屆指引作為基礎,但文字減少約40%,清楚易明、條理更順暢。他介紹,本次主要修訂有25項,大致歸納四大類別,包括選舉事宜相關修訂、最新的選舉安排、進一步解釋指引內容、修改指引讓其他指引都有一致性。

選管會主席陸啟康(左二)表示,制訂選舉活動指引有兩個目的,一是提醒大家注意選舉法例要求與規定,二是訂立行為守則。(鄭宇霞攝)

主要修訂25項、歸納爲四大類 簡約公屋納入競選指引範圍

諮詢文件提出,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加入「已被裁定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為選委會委員喪失在選委會界別選舉中投票資格的原因之一;加入「已被裁定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為任何人喪失在立法會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之一;新增使用免費郵遞的選舉郵件內,不得包含會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東西。

簡約公屋亦納入就候選人在公共屋邨進行競選活動時須遵守的特定指引使用範圍內。另外,加入以「轉數快」繳付選舉按金的方法、可透過「智方便」查詢選民資料的安排等。

選管會宣布展開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馮藹怡攝)

投票未結束傳媒不可公開票站信息或評論預測

文件亦提醒傳媒需要確保在投票結束前,不可公布有關票站調查結果,或就個別候選人表現發表具體評論或預測,以免選民的投票行為受不當的影響。而為了更有效處理投訴,新增建議投訴人使用選管會網站上指定投訴表格,以及提醒投訴人表露其身分及提供通訊地址、電郵地址、電話號碼等。

功能組別電子點票未有最終決定 會進行多輪測試

立法會在今年4月底通過修訂選舉條例,為功能組別選舉引入電子選票。陸啟康表示,功能組別的電子點票完成採購程序,會進行多輪測試,確保正常運作。不過,他表示對是否應用未作最終決定,會取決於穩定性及準確性,而且要得到技術諮詢委員會認可,選管會選舉事務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溝通。

選管會宣布就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展開公眾諮詢。(馮靄怡攝)

相關採購大約花費了1600萬港元,價錢不菲。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陳淑華解釋,因為服務承辦商要提供整套服務,包括軟件、硬件。

希望向公眾及傳媒示範電子點票安排

被問及何時做好測試,何時公布決定,陸啟康表示,目前已經進入測試,現階段進度非常好。他續稱,上一次區議會選舉投票出現事故後,對於任何電子設備都要有全面測試,以確保正常運作,及後希望有機會向公眾及傳媒示範,讓大家知道如何運作。他補充指,測試包含多方面壓力測試,例如對會否「jam紙」有不斷測試,進展良好。

至於電子點票如何確保不會再有事故?陸啟康表示要確保有效點算,「冇辦法話一定唔會發生」,但會盡力確保不會出錯。

提名期約在10月進行 陸啟康:相信很快公布

對於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方面,陸啟康指大約會是10月。他補充,根據香港法例541章《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提名期最少14日,不可以多於21日,其實已可以計算到提名期將會在10月開始。他表示,公眾可「等一等」,相信提名期很快公布。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陳淑華表示,立法會換屆選舉會有「鋪天蓋地」的宣傳,宣傳費約1.7億港元,大約招募3.7萬選舉工作人員。

選舉指引公眾諮詢為期30日,8月1日結束。另外設有諮詢大會,7月18日晚上在九龍塘官立小學舉行。正式指引會在9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