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政府斥美西方抹黑羈押安排 單獨監禁是黎智英自己要求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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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16日)強烈譴責美西方機構及媒體,形容他們就黎智英涉《香港國安法》案件發表「失實言論」,抹黑特區政府的執法及羈押安排。政府發言人強烈譴責有關勢力罔顧事實、惡意抹黑,妄圖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發言人指出,所謂黎智英被「單獨監禁」相關羈押安排是其本人要求,並由懲教署依法批核,批有關媒體「對有關事實和證據視而不見,繼續其別有用心的卑劣政治操作」,重申「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
政府強烈譴責美西方媒體「別有用心」
政府發言人指出,黎智英案件仍在審理中,外界不應發表評論干預司法,否則或構成妨礙司法公正。惟部分美西方機構和媒體無視法律原則,持續散播有關黎智英羈押待遇的虛假言論,甚至試圖為其行為漂白,公然向法院施壓。發言人指,「美西方機構卻選擇對有關事實和證據視而不見,繼續其別有用心的卑劣政治操作,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反對。」
「單獨監禁」無中生有
對於外界對黎智英獄中安排的質疑,港府發言人表示:「懲教署處理黎智英相關事宜,均採取與其他在囚人士相同的安排。」他補充:「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西方媒體就有關他被『單獨監禁』做出失實言論」,重申有關安排是由黎智英本人提出,並由懲教署依法審批。
政府強調,懲教署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的羈管環境,包括醫療支援及轉介公立醫院的安排,並透過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確保權益受保障。
強烈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司法程序
發言人最後重申香港特區的所有案件(包括黎智英案),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律政司在《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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