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草案立法會恢復二讀 議員擔心改裝費轉嫁租戶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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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25日)恢復二讀《簡樸房條例草案》,日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滿足相關的最低標準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確保相關分間單位能提供合理和安全的居住環境。條例草案旨在訂明「簡樸房」規管制度規管範圍、登記制度和寬限期、最低標準、認證制度、上訴機制、罪行和罰則等。不少議員發言期間,擔心分間房營運者將改裝費轉介租戶,以及呼籲政府落實詳細的實務守則。

陳克勤(黃浩謙攝)

陳克勤:避免供應不足推高租金 執行過程應有實務守則

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條例草案是標誌處理劣質居所的一個階段,奠定了法律基礎。他指,如法律得到通過,執行過程要有實務守則不斷調整及優化具體標準,確保條例有效執行。他又稱社會關注落實改造分間房,以及讓劣質劏房退場,但寬限期不能成為觀望期,要讓住戶及業主有清晰預期,避免供應不足推高租金。

梁文廣(梁鵬威懾)

梁文廣促設簡樸房樣版供參考

房委會委員、A4聯盟立法會議員梁文廣稱,條例草案列出具體標準,惟分間房間營運者覺得文字標準不夠直接令人理解,要有清晰實務守則,希望有簡樸房樣版間,降低業主改裝房間的難度。其次,他擔心改裝的成本轉介到租戶,促政府提出建議的裝修成本及價格以供參照。

盧偉國(黃浩謙攝)

盧偉國:政府要處理簡樸房退場「手尾」

經民聯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發言時表示,小時候他在唐樓長大,當時大家不需要劏房因為共用廚房廁所,然而,今日社會環境難複製共住模式。不過,他促請當局釐清簡樸房退場的「手尾」問題,例如認證的簡樸房失效後,是否要還原到完全符合建築物調理的標準?他指簡樸房的標準較現行法例稍微寬鬆。

狄志遠(黃浩謙攝)

狄志遠:必然有額外成本轉介至住客 是得還是失?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則表示,法例生效後,業主被要求提升分間房的質素及環境,必然有額外成本,或轉移至住客身上,反問對居民而言,是得還是失?他質疑為何政府不願設立起始租金。他又稱,所謂市場自行調節,不會有租金上升,只是官員的主觀願望。

簡樸房|施政報告提出逐步取締劏房,訂立「簡樸房」概念為合規劏房登記。(立法會文件)
簡樸房|施政報告提出逐步取締劏房,訂立「簡樸房」概念為合規劏房登記。(立法會文件)
簡樸房|圖為不合標準的「簡樸房」窗戶,面向四邊圍封的天井。(立法會文件)
簡樸房|「簡樸房」至少有一扇可開啟的窗戶,須面向街道、通道巷、庭院、半圍封天井等。(立法會文件)

明年3月起接受登記認證 為期12個月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條例草案,計劃2026年3月1日起,開始接受劏房登記和「簡樸房」認證申請。登記期為期12個月,期內完成登記的單位可獲劃一36個月的寬限期,讓已登記業主或營運者改動單位和申請認證,以符合法例標準。而寬限期前6個月定為「倒數期」,換言之即是2029年9月1日起,禁止已登記但無有效認證的單位訂立新租賃。

至於執法方面,將於2027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當局強調,會透過社工協助受影響住戶尋找居所搬遷,為有需要的住戶暫時提供安置,但他們不會因為執法行動而獲提早編配公屋單位,以免對其他輪候公屋人士不公平。